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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讯周报 | 政府工作报告:扩大碳市场范围;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指导意见印发;黄润秋:严惩碳排放数据造假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4-03-15 1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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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中和政策


1、政府工作报告: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具体工作目标包括三个: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七部委印发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指导意见


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层级整体跃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新兴产业绿色增长引擎作用更加突出,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高,绿色融合新业态不断涌现,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并提出到2030年,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


到2035年,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能力稳步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竞争优势凸显,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


3、配电网高质量发展意见印发,将补齐电网短板


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围绕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在增强保供能力的基础上,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


《指导意见》在电力保供、转型发展、全程管理、改革创新方面提出4项重点任务,包括补齐电网短板,夯实保供基础;提升承载能力,支撑转型发展;强化全程管理,保障发展质量;加强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


4、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予以严惩


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走上“部长通道”,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黄润秋指出,最高检和最高法修订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以及碳排放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予以严惩,既罚机构也罚责任人,对于情节严重的还要取消其执业资格。这些制度都增强了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能力。


黄润秋强调,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和有关部门一起,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生态环境部还会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用科技的力量来筑牢防范造假的防线。


5、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统筹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接受媒体采访。章建华表示,为携手各国,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他调研提出了《关于加快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对外话语体系的提案》。《提案》重点梳理了目前我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针对性提出了有关建议,包括建议积极推动全球公平公正碳减排、强化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转型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对外沟通交流等。


章建华强调,统筹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重点做好夯实能源供应保障基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等方面工作。


章建华提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在能源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关键在于持续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将重点做好加快新能源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新能源、加强新型调节性电源建设、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精心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等工作。


6、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海生:发展新质生产力赋予生态环境科技新机遇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海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要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强度控制纳入环评,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继续“保驾护航”,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抓手。


李海生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赋予生态环境科技新机遇。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内核,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为催生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的抓手,这些都需要生态环境科技供给。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将生态环境科技嵌入到产业全流程,推进领域科技与产业科技的深度融合,实现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和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同时,要加快构建绿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探索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新路径、新模式,培育智能环保、自然修复等绿色环保产业新业态、新动能,进一步丰富新质生产力的表现形式。


二、地方动态


1、上海:到2026年基本形成涉外企业ESG生态体系


3月1日,上海市商务委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6年,基本形成本市政府、行业组织、涉外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协同发展的涉外企业ESG生态体系。本市涉外企业ESG理念全面树立,企业ESG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具有涉外业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实现全覆盖,民营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率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企业ESG报告编制及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上海ESG工作在国内及国际的影响力。大力引进一批ESG领域国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认可的本土ESG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ESG专业服务能级和水平。发布一批涉外企业ESG优秀案例,进一步发挥ESG创新生态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提出三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企业ESG能力提升行动、ESG市场增效赋能行动、ESG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2、746家企业被纳入2023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3月1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746家企业被纳入,其中包括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碳排放单位筛查,确定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3、河南发布2024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月2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从压实属地责任、有序推进工作、强化激励措施等方面,对高质量开展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本次公布的名单中共有477家企业,其中强制性审核企业457家,自愿性审核企业20家。


4、深港签署《全面深化深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2月27日,深圳市副市长张华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在香港共同召开深港环保合作专班2024年第一次会议,并见证《全面深化深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会议探讨了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美丽河湾建设和新能源跨境运输等多项深港合作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深港环保合作专班2023年工作报告。


《合作协议》着眼于应对气候变化、香港北部都会区建设、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生态环境规划和标准衔接、美丽河湾建设、区域大气环境提升、城市生态空间优化、无废湾区建设、宣传教育等领域,全面谋划未来五年深港十大协同合作任务,并构建统筹协调、定期会议、对接联络、信息共享和协议执行等五大合作机制,将进一步促进两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助力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


三、企业实践


1、中国建筑签署埃及大型绿氢和绿氨项目 计划总投资19亿美元


近日,中国建筑(CSCEC)和韩国SK Ecoplant以联合体形式与埃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局、埃及输电公司、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区管理局及埃及主权基金签署一项合作MOU,将在埃及投资开发一项大型绿氢/绿氨项目。


项目将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计划建设778MW可再生能源发电站,包括500MW光伏电站和278MW陆风发电站。项目将建设250MW电解水系统,计划生产5万吨绿氢,将绿氢转化为绿氨后用于出口。项目计划总投资19亿美元,预计2029年商运。


2、PRI建议交易所推进对ISSB标准的采纳程度


2024年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共同发布了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的征求意见稿。


近日,PRI(PRI是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和联合国全球契约协作的投资者倡议)对此表示, 欢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自律监管指引的发布,以及证券交易所在引入与国际接轨的强制性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标准方面的努力。指引吸纳了现行的全球公认标准,同时也考虑到了中国的具体情况,包括市场特定的主题和指标。


PRI非常支持指引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FRS)S1和S2保持一致。指引生效后,将为上市公司披露其可持续发展相关绩效及其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报告框架和一套全面的衡量标准。


同时PRI建议,为了坚持跨地区可比性原则,交易所应推进对ISSB标准的采纳程度。ISSB准则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会计准则结构和概念为基础,以金融稳定委员会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立的框架和其他完善的自愿性可持续发展报告倡议为依据,并已获得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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