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报讯(实习生 刘晓菲) 6月10日上午,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接到市民举报,在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卫工街十马路的南北水族鱼店内,公开贩卖国家级保护动物鳄鱼,野保站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上午10点左右,记者随野保站执法人员来到这家鱼店,在店内果然见到一只幼年鳄鱼,体长约0.5米,两只小眼睛乱转,悠闲地趴在大鱼缸内,鱼缸右下角写着“非卖”二字。当野保站执法人员以购买者的身份询问鳄鱼的卖价时,店员热情地说:“你要是诚心买,我去问问老板。”
随后,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店员立即改口:“鳄鱼不卖,是自己养着玩的。”当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运输、经营鳄鱼的相关证明时,店员说老板不在家,他不知道。
野保站执法人员说,此店非法收购、经营国家级保护动物,鳄鱼应依法扣留。此时,店员找来老板的父亲,他们百般阻挠执法,称:“老板不在,谁也拿不走鳄鱼。”
随后,卫工派出所民警赶到,气焰嚣张的店员有所收敛,但仍坚持:“鳄鱼不是买的,而是朋友送的,自己养着玩的。一只小鳄鱼,根本不用办许可证。”最终,野保站执法人员将鳄鱼暂时封存在店内,并下达了通知单。
野保站的刘晓强说,该店无法出示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进出口证明书、运输证明和驯养繁殖许可证,此行为属非法运输、经营和繁殖,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近期,专家将对此鳄鱼的种类进行鉴定。由于鳄鱼性情凶猛,也不易存活,呼吁市民不要私自驯养、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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