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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开车碾压鄱阳湖湿地

来源:生态中国网 时间:2022-09-26 18: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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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15日消息,由于天气原因,今年鄱阳湖较往年提前100天进入极枯水期,湖水退去的庐山市鄱阳湖落星墩呈现出一派绿油油草原景象,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一些车主出于各种原因也将车辆开上了湖滩,大片草地在碾压之下枯萎变黄,裸露出泥土,对鄱阳湖湿地造成了严重损害。


而早在8月28日,庐山市林业局就向市民发出了《保护鄱阳湖湿地倡议书》,倡议市民“不驾驶机动车进入鄱阳湖湿地,不开车碾压湿地”,并将对开车碾压鄱阳湖湿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对破坏鄱阳湖湿地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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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不由得让人想起前不久,四川凉山“地球的边缘”高山草甸遭游客越野车碾压,当地只得实施长期封山管控。这些案例,一方面显示出,破坏性旅游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对湿地、草甸等自然环境的保护,日益得到重视。


鄱阳湖干旱,这本是让人为鄱阳湖揪心的事情,我们更多的是应该从中读懂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然而,一些人竟不顾生态底线,“任性”游玩,实属不该,也再次提醒公众,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做文明游客。


事实上,类似此次对环境“不友好”的游玩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前不久,四川龙头山大断崖走红之后,吸引了自驾爱好者前来观光,其中一些自驾车碾压高山草甸,当地相关部门为避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被迫采取了相关措施,实施长期封山管控。


8月,多名前来呼伦贝尔大草原旅游的游客,开车子私自闯入被保护的草场。牧民希望他们可以将违规停放的车子开走,却遭辱骂威胁。


7月,一群去西藏自驾游的游客,将三辆越野车直接开进了西藏三大圣湖之一的羊卓雍措湖边浅水中,他们各种摆拍,还放出无人机居高临下进行航拍,引发大量关注。


3月,一男子因驾驶越野车擅自驶入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破坏生态环境,被湿地管理局当场抓获,并要求限期对破坏的湿地进行生态修复。


这些案例反映出,破坏性旅游的现象时有发生,提高人们对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环保意识仍然尤为重要。


不文明行为的背后,离不开网络推广、“种草”的推波助澜!


对于这类行为,有关地方也拿出了相关措施。


就此次鄱阳湖湿地事件,沿湖县市已展开治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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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九江发布


当地还透露,早在8月28日,庐山市林业局已向市民发出了《保护鄱阳湖湿地倡议书》, 倡议市民“不驾驶机动车进入鄱阳湖湿地,不开车碾压湿地”,并将对开车碾压鄱阳湖湿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对破坏鄱阳湖湿地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欢迎广大市民举报。


对此,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省、市联合调查组前往庐山市进行督导,调查组通过调研座谈、联合执法等方式切实履行了生态保护职责,筑牢鄱阳湖湿地绿色生态屏障。


9月19日,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城管部门、文旅部门、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严禁各类车辆进入鄱阳湖湿地范围。在庐山市鄱阳湖西大道,联合执法人员对准备进入鄱阳湖区的车辆进行截停,同时调动大型挖掘机对进入湿地路口进行深挖,防止车辆驶入湿地。针对违规行为,采用“宣传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现场口头劝诫,发放宣传资料,对相关人员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对不听劝阻执意开车进入湿地的司机进行曝光处理。


针对湿地保护,在国家层面,早在1992年,我国就加入了《湿地公约》,原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


近年来,我国对湿地的保护,更是不断加强。今年6月1日,我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多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湿地,是位于陆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地带,被称为“地球之肾”,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拥有众多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具有多种功能,如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径流,改善水质,调节小气候,以及提供食物及工业原料等。


因此,面对碾压湿地的行为,社会要坚决说不。如果是事先不知道这些脆弱的地带经不起车轮碾压,尚可以“下不为例”,但是如果明明有着醒目的指示牌,明明有了网络发布的倡议书,明明有工作人员现场劝导,却偏向湖滩行,这就是有意突破边界,视规则如无物,同时也有可能涉嫌违法。


早在1992年,我国就加入了《湿地公约》,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近年来,我国对湿地的保护,更是不断加强。今年6月1日,我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我国的湿地保护提供了专门法律依据。其中明确了多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近些年,随着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普通民众,相应的环保理念都该更新升级了,人与各类环境的边界感也都该建立了。除了众所周知的森林、海洋、河流,现在对湿地、草甸等相对小众的自然带,也该有更加广泛、科学的认知。


另外,鄱阳湖湖滩裸露形成“草原”景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不稳定性。对于那些一直都是湿地的地方,可能已有比较完善的日常保护,但是面对鄱阳湖遭遇罕见干旱、环境发生变化,引来了“不速之游客”的特殊情况,该怎么及时保护?这次事件其实就凸显了这一问题。保护湿地,也要有应急思维及其机制。


地球上本没有自然保护区,当它们越来越稀少了,对人类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凸显了,我们才想起来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这是我们对生存环境有了深入认知和科学论证后的主动作为,又何尝不是迫于现实而被动做出的补救呢?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不妨从今天起,从自身做起,去认识、爱护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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