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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行长刘金:碳达峰、碳中和 一场深刻的绿色工业革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1-11-29 11: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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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把碳达峰、碳中和看作是一场极其广泛深刻的绿色工业革命。不同于前几次工业革命时经济增长伴随着碳排放增长的模式,30·60目标的提出意味着中国转向可持续的绿色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入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谈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简称“30·60目标”),中国银行行长刘金如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为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等庄严的目标承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规划也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列入其中。


就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议题,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了中国银行行长刘金,他于今年4月出任中行行长。刘金认为,金融机构是联结多方经济主体的关键纽带,其绿色转型可拓展到全生态系统和全产业链,成为经济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助推器。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充分担当社会责任,主动发挥先导作用,将绿色金融作为实现30·60目标的重要抓手,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他表示,“十四五”期间中行计划对绿色产业提供不少于一万亿元的资金支持,实现绿色信贷占比逐年上升,境内对公绿色贷款余额占境内对公贷款的比例较“十三五”末提升不低于5个百分点,力争达到10个百分点。


在此次专访中,刘金还深刻阐述了中行的绿色金融规划、风险应对等问题,并提出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绿色金融与实体经济联动将进一步加强


《21世纪》:你怎么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于中国经济、产业结构的影响?又会如何重塑世界经济格局,如何影响金融机构的战略布局?


刘金:“30·60目标”愿景要求中国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立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我们可以把碳达峰、碳中和看作是一场极其广泛深刻的绿色工业革命。不同于前几次工业革命时经济增长伴随着碳排放增长的趋势,30·60目标的提出意味着中国转向可持续的绿色发展。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入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在此背景下,30·60目标有助于我国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找到最佳平衡,有效地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促进区域经济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降低企业的环境风险,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中国的30·60目标将进一步推动全球绿色治理发展。当前,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世界共同的责任,绿色复苏成为疫情后期全球经济复苏的优先选项。中欧投资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都提出对环境保护的高标准要求。绿色经济成为全球竞争的制高点,“碳中和”或将成为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全球性标准,甚至是贸易和投资进入的“门槛”,助力重塑国际竞争新格局。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约14万亿元,同比增长26.5%;2021年前8个月,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3500亿元,同比增长152%,为中国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的国际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向碳中和迈进必然带来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并在诸多领域催生出巨大的投资市场,包括再生资源利用、能效、清洁发电、储能、氢能、碳捕获、利用和封存(CCUS)以及数字化。这一进程中,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必然影响金融机构的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碳中和的关键手段,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进程正在加速,预计将推动形成新的产业链和利润池。这些都为金融机构的信贷结构调整提供了方向指引。


《21世纪》:30·60目标实现过程中,绿色金融和实业如何联动?有企业反馈,30·60目标之下,行动更有声势的是金融机构,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绿色金融是实现30·60目标最为有效的抓手?


刘金:30·60目标下绿色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联动将进一步加强。一方面,绿色金融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高碳产业转型升级。绿色金融能够以资金流向引导产业结构发展,使技术、商品以及劳动力等资源实现空间上的转移,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流向有利于生态保护及环境污染治理的产业,倒逼高碳产业转型升级。二是为低碳企业融资,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要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支持相关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稳步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吸引投资机构在ESG投资和绿色低碳投资等方面的资金流入。在碳中和背景下,将“绿色低碳”作为考量维度的ESG投资理念日益受到投资者重视。投资机构对ESG投资和绿色低碳投资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断提升,为金融机构的综合化转型带来机遇。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我国各行业从生产到消费等环节进行全链条、全方位变革,相应面临着创新生产技术、调整资源分配的艰巨任务。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源配置中枢的金融机构,是联结多方经济主体的关键纽带,其绿色转型可拓展到全生态系统和全产业链,成为经济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助推器。金融机构碳中和是实现国家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一环,应该主动发挥先导作用,将绿色金融作为实现30·60目标的重要抓手,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十四五”将提供上万亿绿色信贷


《21世纪》: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行做了哪些组织架构方面的调整以及顶层设计方面的安排?如何结合中行自身的特点,做好差异化的战略定位?未来将会有哪些倾斜性措施?


刘金:我重点谈这三个方面:第一,中行高度重视绿色金融,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中国银行“十四五”绿色金融规划》,从上到下构建与集团“一体两翼”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治理体系。集团在党委会下设立绿色金融及行业规划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行长担任,统筹、指导、协调集团绿色金融工作。


第二,中行力争成为绿色金融服务的首选银行,实现绿色金融业务跨越式发展。我们制定了“十四五”期间全集团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规划,首次确定了五年量化目标,提出了构建“一体两翼”格局的绿色金融发展思路,制定了具体计划和配套性保障措施。


当前中行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绿色金融业务取得长足进步,绿色信贷余额快速增长,对公绿色信贷余额较“十二五”末实现翻番。“十四五”期间计划对绿色产业提供不少于一万亿元的资金支持,实现绿色信贷占比逐年上升,境内对公绿色贷款余额占境内对公贷款的比例较“十三五”末提升不低于5个百分点,力争达到10个百分点。


第三,至于倾斜保障措施,中行将从业务激励措施、能力建设及系统建设方面积极作为,全面推动集团绿色金融的发展。如对标监管要求和同业良好实践,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业务政策体系,从绩效考核、经济资本、业务授权、利率价格等方面对绿色产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将绿色金融文化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理念融入到全行的各条产品线和业务规程中。


《21世纪》:中行作为国际化标杆央企,有无计划力促与一些领先的国际机构合作,拓展低碳经济的发展?


刘金:中行积极发挥集团全球化优势,加强从集团层面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今年在英国举办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和在昆明举办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COP15)等国际会议的有关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国际绿色金融交流,谋求合作共赢。


此外,中行积极履行国际准则/组织工作职责,加强对绿色金融主流国际规则的研究,持续跟踪其发展趋势,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和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中行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引领作用。比如今年中行正式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成为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支持机构等等。


国有大行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主力,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布局更加完善,因此不论从战略高度,还是产品创新及实践深度,都要更加领先。中行坚定执行国家扩大开放的战略,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逆流而上”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未来中行将更好地利用全球化和综合化优势,协调联动境内境外金融服务网络,统筹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深入推进国际业务合作,借鉴国外同业先进经验。


打造“中银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21世纪》: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中最突出的产品之一。中行如何看待国内的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中行绿色债券承销、绿色债券配置情况如何?


刘金: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起步于2016年,2018年开始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8月,我国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量人民币约1.5万亿元、存量规模人民币约1.1万亿元。2021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债券迎来黄金时期。随着绿色债券影响力不断增强,其发行主体和品类范围逐步扩大,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融资需求不断增加,将成为商业银行挖掘传统行业客户转型发债机会的富矿。


绿色债券承销方面,截至今年9月30日,银行间市场绿色债券中行承销份额为354.82亿元,银行间市场排名第一。


今年以来,中行通过机制建设和创新举措,大力推动绿色债券投资。如率先引入立体化“绿色债券配套机制”,加强绿色债券投资、承销、发行联动,在优质债券项目上形成良性互动。绿色债券投资量稳步增长,绿色债券投资增速高于集团总资产增速,也高于债券投资整体增速。根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2021年半年度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排名信息,中行在承销端及投资端均排名第一。


《21世纪》:除了绿色债券、绿色贷款之外,中行如何结合自身优势,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刘金:我想重点介绍两个方面:一是我们将加大绿色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打造囊括绿色存款、绿色信贷、绿色消费、绿色上市融资、绿色并购、绿色理财、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直投在内的“中银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中行及附属综合经营公司现已陆续推出绿色存款、绿色基金、绿色租赁、绿色财务顾问、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等业务,率先响应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并在国有大行中首家确认认缴金额80亿。


二是发挥综合化、全球化优势,推动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发展。持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交易所及市场交易主体的沟通联系和业务合作,利用中行优势产品和长期以来服务大宗商品交易的成功经验,依托专业化的金融市场和交易银行业务优势,积极协助引进成熟市场国家的业务经验,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所及企业、投资者服务,提供综合性、全流程的一揽子服务,从金融角度助推碳排放权、用能权等市场交易体系的建设。


作为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中资银行,中行在境外有着广泛的业务布局并一直致力于为境外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服务方案。目前,中行已提前在境外进行绿色金融业务的布局。


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


《21世纪》:怎么看30·60目标实现过程中的环境社会及经济金融风险?30·60目标的实现,还需要哪些风险分担机制或者激励措施?


刘金:环境与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是绿色信贷工作的核心,中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有效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识别、评估、监测等全流程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降低中行业务面临的环境与社会风险。


其中,气候与环境风险是经济全面绿色转型中面临的严峻挑战。气候与环境风险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极端气候、自然灾害引发的物理风险,会对金融业的投资组合以及金融体系稳定产生负面冲击;二是碳排放约束增强带来的转型风险,导致高碳行业经营风险上升,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相对而言,30·60目标实现过程中,转型风险对经济金融的影响更大。比如,高碳产业会面临巨大的发展挑战,银行相关贷款的资产质量压力较大。


防范气候与环境风险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前提,风险分担机制对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至关重要。我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二是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机制,增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加大财政补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央行再贷款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效果,给予金融机构更低的融资成本、更长的融资期限。三是建立标准化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提升ESG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四是明确“两高”项目的标准和清单,制定明确的技术标准。


目前中行正积极健全激励约束措施,对标监管要求和同业良好实践,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管理手段,运用经济资本、授权、组合管理等多种手段,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实施。如对绿色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部分,给予一定的经济资本奖励;对于对公绿色贷款占比提升的分行、绿色贷款较上年新增部分,予以一定的专项奖励;对绿色债券投资额较上年新增部分,予以相应的专项奖励;同时完善总行级绿色金融试点方案,对试点机构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21世纪》:今年3月,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公开演讲中谈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应对气候挑战”时特别提到,中行正在研究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如何看待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中行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具体怎么开展?会在哪些行业先行测试?


刘金:如何判断、分析、量化和管理气候变化及其对金融机构或整体金融市场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依然是一个十分新颖、极具挑战性的话题,金融行业普遍面临专业能力和经验储备不够、客户气候变化敞口数据披露不足、内部数据可用性和颗粒度不够、各行业的风险差异性较大、气候变化时间跨度十分大等困难。


此背景下,中行正通过和外部咨询公司、相关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积极探索如何将气候变化相关因素有效纳入现有的压力测试相关工作中。气候变化压力测试整体需要紧密结合中行自身业务模式、风险敞口,并考虑业务所在国家或区域的监管环境、各行业差异性等多方面因素。因此,中行需要充分利用内外部专业分析和预测数据,从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两个方面对主要行业、产品的固有风险进行梳理,进而针对固有风险较大的行业,分析在极端情景下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物理和转型风险冲击及财务影响。


中行总行层面已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预计在今年年底前能完成火电、钢铁、水泥行业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十四五”期间完成主要棕色行业压力测试。本次主要分析和量化中行的资产组合中的重点行业和资产在未来不同气候转型情景下面临的转型风险。该转型风险具体是指银行的资产在不同转型情景(例如“碳中和”情景)下的财务表现相较于“一切照常”基准情景下的恶化程度。


对境内外煤炭项目采取差异化策略


《21世纪》:具体到行业来看,有研究指出,在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我国煤电企业贷款违约率可能在10年内上升至20%以上,中行如何看待高碳产业和企业的资产质量风险?如何加强风险评估与管理?


刘金:在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我国煤电企业贷款违约率可能在10年内上升至20%以上”的论述可能还要分析其具体测算过程,才能确认结论的准确性。中行前期对煤电项目准入标准较高,目前我行煤电资产质量较优,绝大部分为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机组,转型压力较小。当前中行正在开发气候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科学计量面临风险,并研究应对措施。未来,中行将在国家统一部署和路线图安排下,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支持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至于加强风险评估与管理,我重点讲讲两个方面:第一,中行高度关注环境风险管理,通过建立有效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识别、评估、监测等全流程管理体系,来有效控制和降低中行业务面临的环境与社会风险。中行按照一定标准将客户分为环境与社会风险相对较小(C类)和中高风险(A,B类)的客户,在业务发起环节、授信审批环节、合同管理环节和贷后管理环节等进行全流程管理。


第二,探索开发、优化绿色金融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监管要求,准确识别各类绿色金融活动,提升环境效益数据的计量精确度,推进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动态监控中行客户的环保信用评级、环保处罚信息、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等信息。


《21世纪》: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针对境外煤炭项目、涉煤企业,中行有哪些相关政策调整,具体涉及哪些方面?境内外策略是否一致?


刘金:针对境外新建煤炭开采和煤电项目,中行将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从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除已签约项目外,中行不再向境外的新建煤炭开采和新建煤电项目提供融资。对于已签约在建项目,中行将按照商业原则继续做好合同存续期内的履约执行,同时将积极联动其他融资方,与投资者和业主加强沟通,探讨在贷款合同中增设减排挂钩指标条款,通过降低融资成本的激励方式,推动项目实施更强有力的节能减排措施。


此外,积极支持项目为实现减排目的而新增的投资和融资需求,包括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从高排放的煤炭能源调整为低排放替代能源等。我们将持续吸收国际先进金融同业经验,不断提升对客户ESG水平的综合评价能力,探索将客户的气候环境表现融入到授信策略中。


关于境内外策略的差异,考虑到能源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中行对中国境内外采取了差异化策略。煤炭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能源结构中仍占据主导地位,虽然中国能源结构转型的步伐正在加快,但短期内仍不能完全摆脱煤炭。绿色发展应循序渐进,中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监管机构要求,有序推进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防止运动式“减碳”,同时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强对“两高”项目相对较为集中行业的信贷管理,实施差异化信贷管理要求。


《21世纪》:到目前为止,对绿色债券、绿色环保产业的评估,国际、国内尚无正式统一的标准,标准的制定至关重要,您有什么建议?


刘金:目前国际广泛接受的行业标准是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ICMA)推出的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国内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于2021年联合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该目录不仅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标准的统一,同时也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删除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采纳了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但目前境内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分属不同部门监管,遵循的发行审批指引、认定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还未统一,投资者对绿色债券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存在一定困难。绿色信贷统计口径较多,认定标准较为复杂,对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基层业务人员来说,执行成本较高。


为更好地进行国际国内绿色金融标准的衔接,建议:一是借鉴国际经验,在国内市场推动建立更加统一的绿色债券管理框架标准,可包括资金用途、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核心内容。二是建议监管机构逐步统一统计口径,并开发绿色项目认定与管理平台,统一标准,对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做出明确的引导。三是国际或区域性绿色金融组织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应充分考虑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和绿色经济活动技术层面的差异,各个国家地区可根据自身所处阶段制定相适宜的行业绿色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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