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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通过暗管偷排废机油,3人落网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2-06-16 13: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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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民警对现场排放物进行采样。重庆市公安局供图


  在“昆仑2022”专项行动中,重庆江津警方成功侦破一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查获犯罪嫌疑人3人,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妥善处置非法排放废机油0.3吨。


  1月18日,重庆江津警方接群众举报,称珞璜镇安溪河漂浮有大量油污,疑是珞璜工业园某企业偷排的废机油。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发现油污是经园区雨水管流入安溪河,锁定源头为园区某配件锻造厂生产车间。江津警方在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指导下,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专案组对该企业周边多处下水管进行采样,综合其他证据,确认现场非法排放的污染物为HW08类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水。经查,该企业在车间违规私设暗管排放废机油到隔油池,再由隔油池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准确查清其犯罪事实后,专案组采取统一收网行动,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68岁、九龙坡区人)、李某(女、49岁、渝中区人)、叶某(男,57岁、九龙坡区人)抓获。


  据胡某交待,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危险废物——废机油。为节约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胡某将企业隔油池违规连通市政管道,在明知非法排放废机油会污染环境的情况下,仍要求车间负责人叶某通过暗管非法排放。叶某主观认为排放量不大,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便和李某先后5次通过暗管偷排废机油,共计0.3吨。


  经江津区生态环境部门认定,非法排放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含大量有害物质,具有强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非法排入河道会对土壤、地下水、植被造成严重污染,将由此产生高额的环境应急处置及生态修复费用。


  目前,江津警方已将该案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生态环境部门已对非法排放的废油污进行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含多种有害物质,非法排放会污染土壤、水质,还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非法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若市民发现涉嫌非法排放线索,可拨打12369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有奖举报,也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陆重庆市公安局官网“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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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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