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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放生”变“杀生”

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 时间:2022-08-29 14: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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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体现善念的“放生”,却事与愿违成了“杀生”?


近期,上海苏州河沿线频现鱼类死亡漂浮水面。河道管理部门巡查发现,经常有民众沿岸进行大规模放生。然而,这些脱网之鱼没能载着放生者的祝福恣意畅游,鱼肚一翻,成了污染水体的源头。


放生者的本意虽好,但需因“水”制宜。据苏州河管理站站长介绍,“群众大批量放生的鱼类并不适宜在苏州河内生长,加上今年夏天持续高温,暴雨较多,水体含氧量低,缺乏放生的条件”。放生者通过购买获取的鱼苗,有些经历了人工养殖和缺氧运输,适应天然水体较为困难。若是不做准备措施盲目放生致其死亡,不仅浪费资源,更增添管理负担。更不必说之前曝出有人放生福寿螺、巴西龟等外来生物,破坏生态系统,挤占本土生物生存空间。


不考虑实际环境的放生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具体的执法标准,河道管理部门难以有效监管,只能加强巡逻和劝阻力度。又有部分放生者与管理者“躲猫猫”,偷偷放生、变换地点以躲避监管,更增加了执法的难度。


放生本是好事,劝阻亦是好心。要让放生者“好心不办坏事”,应合力引导其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加强科普教育和宣传力度,变“盲目放生”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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