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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创建“首席环保官”机制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1-09-02 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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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创建了“首席环保官”机制,并于8月27日举行了第一批50家重点企业“首席环保官”授牌仪式。


据了解,创建“首席环保官”机制,是为了推动企业环保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着力培育环境意识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企业环境管理人才,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杜绝企业对环保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首席环保官”要负责建立健全企业有关环保的各项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责任清单,细化产排污环节、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安全应急等岗位操作规程,监督有关车间、部门和人员按照责任制度开展工作,有效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同时,“首席环保官”要负责加强环保机构建设,结合企业环保工作实际,配齐配强管理队伍。如果是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目录的企业,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必须单独设置环保机构,并在各治污环节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建立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加大企业环保经费投入,将环保投入纳入年度财务预算,足额安排环保经费,保障治污设施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环境教育培训、环境污染责任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数字化治污、污染物减排等必要的支出。


“首席环保官”要负责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加强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持证排污,不得超标、超总量排污,严禁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污。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及时申报、规范贮存、如实记录、依法处置。如实公开排污信息,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严格责任制考核奖惩等。


同时,“首席环保官”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将党建工作和环保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党建工作同环保工作同频共振,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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