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走在前列——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林长制改革安徽模式
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属地责任,全面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目标责任,有利于全面、系统保护森林和草原,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系统保护的重大改革创新。
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意见》精神,安徽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新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把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当作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生动实践,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围绕主要矛盾、根本问题、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坚持系统观念和创新思维全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形成一系列可复制推广的林长制改革安徽模式和安徽经验,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贡献安徽力量。
聚焦“三五”,持续夯实森林资源管理“主体—方式—内容”三位一体新格局。林长制改革开启后,全省各地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任务,聚焦“林”字精准发力,围绕“长”字履职尽责,实现“制”字探索创新,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和改革成果。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需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等生态系统稳定性。
聚焦治理主体,构建“五级”林长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格局。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现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把规划调度、投入保障、工作督查和社会参与、考核问责结合起来,不断夯实林长制改革的制度刚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林长制改革的合力。积极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林长制改革制度体系,进一步出台实施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支撑林长制改革。支持省、市、县总林长负责考核下一级林长,考核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挂钩。
聚焦治理方式,构建“五个一”服务平台,建立灵活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和“一林一策”目标规划,注重从林权人或林业经营者的意愿出发,依据森林经营规划方案编制提纲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方案编制提纲的要求,编制造林绿化、森林培育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计划。强化“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和“一林一警”执法保障、“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全面实现林业生态安全日常巡护全覆盖。
聚焦治理内容,精准优化“五绿”能力布局,持续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一是精准优化“护绿”能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等,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林长制改革,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服务功能。二是精准优化“增绿”能力,推动生态质量提升。对宜林地实行统一规划、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古村落及江河源头保护,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构筑林茂粮丰、多业融合发展格局。三是精准优化“管绿”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建立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制度,健全林业资源安全巡护制度,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建立林业资源动态监测制度等。四是精准优化“用绿”能力,加快建立生态经济体系。完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做大集群。培育林业新材料、林业碳汇、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兴产业,做活业态。打造市场认可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地、产品和平台品牌,做优品牌。五是精准优化“活绿”能力,释放改革红利。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导的林业经营体制,健全以林地经营权为核心的林权流转机制,完善以林权抵押和担保为基础的林业金融体系等。
强化“三性”,持续构建生态环境产品“政府—市场—公众”三方供给新格局。打造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推进林长制改革的“根”和“魂”,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进一步构建全省各地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安徽建设。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全面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一是突出政府的主导性。各级林长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分析生态建设特别是生态治理的形势,建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林长制改革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城乡一体、山水同治、兴林富民、绿色发展。
二是明确公众的主体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与转化。加强生态决策民主法制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环境利益。开展生态文明风尚塑造工程。组织开展绿色低碳产品推广、低碳节能绿色流通等重点行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理念的塑造,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三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并注重作用发挥。突出区域化特色、规模化发展和集约化经营,培育和做大做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实施品牌战略,延伸产业链条,增强林业企业市场竞争力。发挥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经营模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机制。将“生态+”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展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竹藤等新兴产业,推进林业标准化建设和森林认证,推动木质资源综合利用集群化发展和产业升级,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森林文化等新业态,探索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产业优势的新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森林生态补偿制度。
激发“三新”,探索构建制度变革演进发展的“理论—实践”螺旋上升相互作用新格局。打造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不断探索改革方略、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途径,让广大林农得实惠,使林长制改革保持强大生命力、持续走深走实。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草)长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注重新探索形成新经验。开展先行先试,突出分类指导。选择不同地理区域若干个地方作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明确若干项体制机制创新点,围绕先行示范任务,确定改革目标,选准改革突破口,设计改革路径,明确责任主体编制实施方案。把握主要矛盾,做到重点突破。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生态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及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化机制、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和跨地区产业合作机制中寻求创新。
注重新理论指导新实践。坚持问题导向,激发改革活力,将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积极应用于林业改革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系统推进林业“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国有林场改革等各项改革,带动林业加快转型,实现山更青、权更活、民更富,让林业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群众在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以此来激发他们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力量。
落实新理念实现新发展。围绕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通过接续的制度变革和制度集成来改进林业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良好生态环境公共品的供给效率和供给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选定设立不同类型的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每个先行区重点探索2至5个体制机制创新点,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切实将林长制改革优势转化为林业治理效能。
(作者:秦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