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这将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提供制度保障和实践路径。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十三五”时期,我国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进入“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承载着新使命,也面临一系列新挑战,需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不能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而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系统思维统筹协调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谋划开展一系列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工作,作出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一大攻坚战;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是一个重要目标。经过努力,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广,区域绿色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实践表明,新时代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着力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推进绿色发展汇聚制度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利用好这一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需要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制度合力,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与美丽中国建设相关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举措压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2018年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制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改革文件或方案出台实施,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等改革举措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在于,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职能进行整合优化,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践证明,汇聚生态文明制度合力,必须坚持以系统观念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议》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内容之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到“全面”是关键。为此,需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入手,做到综合施策、久久为功。经济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重在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社会生产和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这需要有效发挥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的作用,处理好经济社会组织结构、价值目标与功能耦合的关系。一方面,在统筹协调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统筹能源转型、污染治理、工业节能、循环经济发展、财税金融和科技政策一揽子碳减排制度,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另一方面,在统筹协调中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 高世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