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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东湖不想默默流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时间:2010-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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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披露,鼎鼎大名的华侨城集团将武汉东湖风景区核心地段在内的3167亩土地以43亿元收入囊中,每亩单价仅136万元,规划用途为“居住和游乐、旅游设施”。其中,一块历来属于东湖核心一级保护区的450亩水面,以“土地”名义竞得,规划开发为“都市休闲娱乐区”,并将“填湖”营建四星级以上酒店。 据称,这是2009年武汉拍卖的最大一宗黄金地块。目前相关规划设计已完成,动工在即。云云。

这则报道说了两个问题,一之谓华侨城以超低价拿地,与市场价相差甚远;二之谓华侨城在东湖搞地产开发,特别是填湖建旅游娱乐设施,必定破坏景区环境。前一个问题,由于涉及到华侨城与武汉城投集团、武汉地铁集团间的争夺,更涉及武汉市政府和众多部门,而且房地产里面的事,断断不是局外人和外行人说得清道得白的,所以这里也就姑且搁置一边,留给让他人或日后去评判。

我们最想说的是后一问题。因为,武汉东湖风景区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也是全国最大的城中湖,全国人民大都知道,全国人民去过的也不少。谁要在这里搞点大动作,大家自然会格外的关注。

仔细阅看该媒体题为《开发商低价获武汉东湖地块拟填湖450亩建酒店》的报道,华侨城要在武汉东湖填湖建造酒店及商业和购物休闲配套服务设施之计划,言之凿凿。

华侨城真敢在武汉东湖大兴土木?

可能还不敢。

早在1995年,建设部就做出了《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其中规定:“严格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乱砍滥伐林木、污染湖水、开山采石以及乱建房屋等违法活动”。而作为我国第一个为保护单个景区制定的法规,2007年颁发的《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风景区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景观的企业和设施。风景区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旅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休(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围圈、填堵、分割东湖水体、水面”。这些,无疑是悬在那些虎视东湖的各路人马头上的一把利剑。

随着东湖地理位置优势、商业价值的日益显现,东湖管委会动议重新修编《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并在2009年由湖北省建设厅上报住建部。据透露,该修编规划的“功能分区”部分,将现属武汉华侨城项目开发的东湖渔场等地段定为可进行商业、旅游项目开发的区域。这正是该项目得以实施的根本依据。不过,但东湖风景区“修编规划”至今未获住建部批复,而且住建部还需会同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团论证。据称,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修编非常严格,最终还要由国务院圈定。看来,武汉华侨城项目还不敢贸然动作。

尽管如此,人们心里还是要捏一把汗:如果该条列修编中的关键部分获批,会有多少有“背景”的企业或机构堂而皇之、大摇大摆地进入东湖风景区呢?未来的东湖也许狼烟四起,不再平静,不再清澈。

华侨城是实力不菲、身手不凡的央企,业内业外人士多少耳有所闻,但企业说到底还是企业,企业的力量与利益总不能强过国家和公众的力量与利益。

我们注意到,在媒体报道后的不几天,华侨城集团发表声明称:武汉华侨城项目不涉及任何东湖水面,亦没有填鱼塘建造酒店的计划;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和武汉华侨城公司也同时作出回应:华侨城项目将严格按照《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总规办事,不仅没有填一分一厘湖面,今后也不会有其他破坏生态的行为发生。

看来,华侨城还不敢为了那点利益,冒天下之大不韪,更毁了“一世英名”。

但愿华侨城口惠而实至!

东湖不想默默流泪。

我们并非在刻意关注东湖、关注华侨城。在中国,东湖是美,但比东湖美的地方还不少;在中国,华侨城是“厉害”,但比华侨城“厉害”的还很多。只是,如果东湖能搞开发,人们自然要生发诸多的联想:杭州的西湖、江苏的太湖、江西的鄱阳湖、湖南的洞庭湖、安徽的巢湖以至北京的颐,是不是也会群起搞房地产之类的开发呢?

30年的建设,我们富裕了,但我们也失去了很多很多。目睹今时今日我们赖以生存的这片土地与生存环境不断地被破坏,相信每个国人的内心就有不尽的沮丧与悲怆。

我们期盼着,商家特别是国家的大企业,追逐财富之时,心中怀揣一份责任,怀揣更多的人文精神。

这,便是我们关注东湖、关注华侨城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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