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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比亚迪:检测报告无效

来源:生态中国网 时间:2023-05-25 14: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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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中国网讯 今日(5月25日)长城汽车官方发布声明,举报亚迪两款车型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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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声明中称,2023 年4月11日,长城汽车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 PLUS DM-i (产品型号:BYD7152WT6HEVC2) 、宋 PLUS DM-i (产品型号 BYD6470ST6HEV2) 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


上述声明还指出,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以立案,长城汽车正在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及处理进展。


随后,比亚迪汽车官方发布声明回应,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留法务诉讼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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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在声明中称,长城所说的情况,测试车辆由长城购买、保管并安排送检,中汽中心(天津)按长城的要求进行了相关项目的检测。测试车辆严格来说,不符合国标要求的送检状态,即应由第三方抽样、保管及送检,并要求完成3000公里磨合后测试,而长城送检的车辆在检测时,里程仅为450-670公里。鉴于以上,我们认为其检测报告无效,长城不能以此作为依据!


比亚迪表示,其产品及相关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在国家权威机构通过认证。欢迎有关部门随时过来调查、取证和检测。


什么是“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蒸发污染物是指汽车排气管排放之外,从汽车的燃料(汽油)系统损失的碳氢化合物蒸气。


根据国六排放标准,Ⅰ型试验是指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Ⅱ型试验是指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Ⅲ型试验是指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Ⅳ型试验是指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Ⅴ型试验是指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Ⅵ型试验是指低温下冷起动后排气中 CO、THC 和 NOx 排放试验;Ⅶ型试验是指加油过程污染物排放试验。如果满足了规定的各方面技术要求,该车型即通过型式检验。


依据标准,除单一气体燃料车外,所有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均应进行Ⅳ型试验,两用燃料车仅对汽油燃料进行Ⅳ型项试验,这一试验同样适用于使用汽油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近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新实施的国六标准不仅增加了加油过程污染物排放试验,对原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的试验过程和排放限值的要求也变得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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