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粉红色的进口“玫瑰盐”在网络上迅速走红,成为不少消费者眼中的“高端食盐”。不少网购平台商家宣称,其售卖的玫瑰盐“天然零添加”“高营养价值”等。
但近日有测评机构发布的关于“玫瑰盐”的测评显示,在部分电商平台销售的“玫瑰盐”中,检出了铅、砷、铬等多种重金属,并指出“玫瑰盐”在我国根本不能作为食用盐销售。那么,食用“玫瑰盐”到底安全吗?是否可以合法销售?
近日,有测评机构发布视频,称评测的5款“玫瑰盐”,检测出铅、砷、铬等重金属,并指出“玫瑰盐”不符合我国食用盐安全标准。
“老爸评测”技术人员怀英对中国之声记者表示:“第一,测里面氯化钠的含量,就是食盐的主成分,我们发现都没有达到国家食盐的强制标准。第二,我们测里面的重金属,和普通食盐的对比,我们发现‘玫瑰盐’里面的重金属含量远远超过普通食盐,有一定的风险。第三,我们把‘玫瑰盐’和普通食盐做了一个溶解实验,发现‘玫瑰盐’有大量的不溶物,而普通食盐都是清澈透亮的。我们这次虽然没有发现超标的,但是我们发现它的铅、铬、砷含量是远远超过普通食盐的。”
公开资料显示,“玫瑰盐”又称“喜马拉雅盐”,因含有铁、镁等矿物质而呈现粉红色。记者注意到,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曾在其公众号发文提醒,在我国,“玫瑰盐”仅限工业用途,不符合食用盐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作为食用盐流通使用。
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副教授侯殿志对中国之声表示:“尽管‘玫瑰盐’宣称可能含有多种微量矿物质,但含量极低,通过‘玫瑰盐’所能摄入的微量元素量与人体每日所需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补充矿物质的效果远不及牛奶、蔬菜等天然食材。另外,‘玫瑰盐’作为天然岩盐,如果未经严格提纯,可能含铅、砷、铬等,存在潜在的重金属污染,长期摄入可能引发健康风险。盐的核心功能是提供咸味和必要的钠。对于绝大多数人,选择普通食盐是经济、安全且能够满足日常需求的。”
侯殿志还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标准,食用盐需满足“色白、味咸、无异味”,白度≥45度。“玫瑰盐”因天然粉色不符合我国食用盐的国家标准。
尽管如此,记者在国内多个主流网购平台搜索发现,有大量商家在售卖进口“玫瑰盐”,且价格高于普通食盐,有商家网络销售记录显示“已售卖5万+”。
在黑猫平台,今年以来,已有多条关于“玫瑰盐”的投诉。安徽宿州的消费者反映称,在某平台购买食盐时被误导。
消费者:因为它宣传可以食用的。但“玫瑰盐”是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是白色的,它是粉色的,肯定是明显不符合要求的。
也有消费者反映称,网购“玫瑰盐”到货后发现,商品无任何中文标注,要求商家退货却遭到拒绝。还有消费者反映称,在外卖平台买到的牛排饭,发现商家调料使用了粉红色的“玫瑰盐”,在未食用的情况下要求退款,却遭到商家拒绝。最终花了92元,商家及平台仅退款30元。
这些不符合国家食用盐安全标准的“玫瑰盐”,主要通过跨境电商的渠道,流入我国消费市场。实际上,海关对此也有明确的进口监管要求。
青岛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食品安全三科科长陆福军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根据我们熟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口食品需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食用盐,我们国家也有专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比如要求食用盐色泽呈白色,并且规定了具体的检验方法。进口的喜马拉雅盐颜色鲜艳,色泽上就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因此不能作为食用盐进口。在进口监管中,如果发现申报为食用盐,我们将不予入境,并依法实施退运或销毁处置。”
海关总署官网发布的有关“玫瑰盐”的回复内容(来自官网截图)
据海关总署官网发布的内容,青岛海关曾就“进口喜马拉雅岩盐的监管执行标准”答复网友留言介绍,若进境喜马拉雅岩盐属食用,需参照《GB/T5461-2016食用盐》的相关规定实施进口食品卫生监督。但因喜马拉雅盐外观为粉红色结晶体,所以不符合食用盐国标中白度≥45的要求。若为工业用盐,按照商品编码显示不需进行法定检验。
这就意味着,如果跨境贸易商以工业用盐为名进口“玫瑰盐”,海关就无法以食用盐的国家标准对其进行进口监管。而进入食品流通环节,又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
一位省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网购平台售卖的“玫瑰盐”属于跨境电商的代购行为,因国内和国外的相关标准不同,因此这种代购行为是合法存在的,但网上销售时必须告知消费者这是国外商品,不符合我国相关标准。此外,不能在线下实体店销售。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可介入查处。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表示,在对涉及跨境电商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确实存在一定挑战。
孙娟娟说:“可以说是一个监管盲区,或者说这更多的是一个消费者教育的问题。无论是保健食品还是奶粉,跨境电商是不需要按照我们国家的方式进入到中国的,几乎就是在海外购买之后直接到消费者,基本上都是消费者自负其责。”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发布。孙娟娟表示,根据这份意见,相关部门正在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
孙娟娟介绍:“已经对跨境电商提出了强化监管的要求。通过‘玫瑰盐’再次暴露出跨境电商食品安全风险,应该加快对这一类跨境电商食品的治理。这个制度正在建设过程中。”(作者:管昕 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