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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发布46个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时间:2023-01-13 10: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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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日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省一市三级八方相关部门编印发布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


《案例》共收集整理了示范区三年来形成的加强联保共治、夯实生态基底、推动绿色发展三个方面、22项制度创新成果和46个典型案例(应用场景),以全方位展示三级八方生态环境、水利(务)等部门打破行政藩篱、求同存异,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和成功经验,共同探索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制度创新的实践成果,同时优选、收录了加强跨界水体联合共治、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厚植生态优势转化基底、推动绿色创新融合发展等各种类型的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与制度创新成果配套,集中展示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保工作阶段性成效。

【部分案例介绍】

元荡生态岸线整治工程

元荡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一河三湖”中的核心湖泊,也是示范区重要的沪苏跨界湖泊。元荡位于沪苏省际边界、“水乡客厅”北缘,总面积12.99平方公里,是沪苏湖铁路、G50高速、东航路(元荡路)入沪门户。元荡岸线总长23.9公里,其中青浦段6.2公里,吴江段17.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湖道路贯通、堤防达标、滨水生态岸线修复、景观打造等工程的建设,形成集贯通、防洪、生态、景观为一体的综合方案。

2020、2021年,青浦、吴江联动实施元荡堤防达标和岸线生态修复一、二期工程,已经实现了17.5公里生态岸线贯通。2023年,将实现全线贯通。建成后的元荡青浦段“醉美郊野湾”碧波荡漾、花草繁盛,与吴江段“智慧门户湾”串联成画,迅速成为一处热门网红打卡地,吸引两地居民前来户外休闲。

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联合预报平台

2021年3月19日,《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正式获批发布,并定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是示范区首批发布的统一监测标准之一,首次从业务和技术角度对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流程和技术方法进行了标准统一。示范区空气环境质量联合预报平台由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建,主要依托长三角区域内现有各种空气质量监测体系、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实现示范区及周边地区气象、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数据的实时共享,搭建示范区专项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平台,平台上线以来已经进行多轮联合预报,开发了示范区未来7日空气质量预报,针对重大活动保障、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示范区空气质量预报专报等产品,定期开展示范区空气质量可视化预报会商,探索形成了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县区级空气环境质量联合预报机制,通过在示范区的实践,该模式目前已扩展应用到三省一市长三角区域的空气质量联合预测预报。

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022年10月,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发展改革部门印发了《示范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的战略定位,确立“跨域一体、绿色共生,机制统一、夯实基础,聚焦重点、创造价值,凝聚合力、滚动推进”的主要原则,包括总体要求、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六个部分,共19条。

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突出协同性。《实施方案》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落实两省一市已出台相关政策。强调标准、规则、项目、机制协同共建,同时,针对示范区跨域协同特点,提出探索建立统一的生态产品调查、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等改革具体措施。二是突出系统性。《实施方案》主要框架内容与国家、两省一市政策文件充分衔接,注重系统、兼顾重点。针对示范区特点和落地实施需求,聚焦生态产品价值的挖掘、创造和提升。重点就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等细化任务举措,梳理安排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市场化手段和盘活、激活、扶持措施,既力求在近期推出价值转化效果和制度创新成果,又为后续深化奠定基础。三是突出示范性。《实施方案》立足示范区优势生态资源,努力从项目共建和制度协同两方面,加快形成示范性成果。四是突出实施性。《实施方案》围绕“一核引领、多点驱动、连片提升”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高地格局,以及“一厅三片”、美丽乡村、文旅古镇、郊野公园等重点片区和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提升价值转化效能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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