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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局:共迁地保护250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来源:中国环境 时间:2022-06-17 1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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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共迁地保护72科157属250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我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迁地保护机构134个,初步形成野生植物迁地保护体系。截至2021年3月,我国共迁地保护了72科157属25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并就其中的88个物种进行了回归实践。”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院组织编制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情况调查报告》近日通过专家评审。


据介绍,这也是我国首次完成针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收录的300种维管束植物的迁地保护情况调查。


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物,野生植物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发展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为客观反映国家重点保护或重点关注野生植物资源的基本情况,摸清野生植物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状况,为修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今后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野生植物的调查研究工作。


1984年,我国发布了第一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共收载植物354种。


1987年,发布了第二批《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共收载植物约400种;同年公布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了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名录》。


1994年,原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共收入419种和13大类物种约1000多种。


1999年,公布了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1996-2003年,原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189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作为此次调查对象,其中有148种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另有41种列入正在争取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对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更做出明确法律上的规定。


2010年9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指出了就地和迁地保护工作的成效:到2008年底,我国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2538个,总面积14894.3万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13%;全国已建植物园(树木园)234座,至2008年底,我国已建成农作物种质资源国家长期库2座、中期库25座。


2012-2022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对我国最受关注的283种野生植物进行了全面调查。其中,30种野外种群完全纳入就地保护,61种野外种群的80%以上纳入就地保护,


2021年10月,《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发布并指出,建立了植物园以及种质资源库、基因库等较为完备的迁地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建立植物园(树木园)近200个,保存植物2.3万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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