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国网 >  生态黑榜 >  正文

菜农承包莲池被污染状告镇政府,法院判赔上百万,结果却……

来源:华商报 时间:2021-11-30 11:56:18

字号

在洽川承包滩地种了10多年莲菜,王利从没想到,会连续几年都因污水受损失,而污水源自相邻的合阳县坊镇街道生活污水。为维权王利多次起诉,法院判坊镇政府累计应赔100余万元,但至今王利仅收到10余万元。


image.png


承包滩地挖莲池种菜,污水连续几年冲进地


11月24日,提起为莲池被坊镇流过来的污水而连年打官司,合阳县洽川菜农王利心力交瘁。


1998年,王利承包洽川镇南菜园村大片滩地,并挖了莲池种莲菜,每年的收成还不错。


2012年,坊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坊镇政府)为排放街道生活污水,在该镇南伏蒙村西南临沟坡处修建雨污合流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排至抽黄总干渠,有一段排水渠与王利承包滩地相邻。


没想到,2015年开始,污水连年冲入莲池,导致莲菜受损。王利说,2015年5月至10月,因降雨增多排水渠被污水冲垮,水流裹着泥沙冲进王利的莲池,导致48余亩莲菜地受损。


2016年9月,排水渠又被冲垮,雨污水再次冲进莲菜池,导致受损面积扩大,164余亩莲菜地受损。


2017年5月至10月,排水渠又被泥沙堵塞,渠道破裂,导致泥沙和污水再次进入莲池沉积,莲菜地损毁190亩。2017年至2019年,这190亩莲池被雨污水充溢,王利也未种植及收获莲池。


5年间多次起诉法院判赔上百万,镇政府仅支付10余万元


为挽回2015年的损失,2016年6月王利起诉坊镇政府,此后,该案经历不服上诉、发回重审、对重审不服再上诉的复杂历程。2018年11月28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坊镇政府赔偿王利各项损失7.5万余元。


2017年9月,王利又起诉坊镇政府,要求赔偿2016年莲菜损失,合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坊镇政府赔偿损失16万余元。此次判决后,王利未上诉。


“这两次判决以后,我申请执行。法院判赔23万多,实际上坊镇政府只给10余万元。”王利说,剩余的赔偿也曾多次索要,但坊镇政府再未支付。


image.png


2020年4月,王利再次起诉坊镇政府,要求修建排污排水渠、停止侵害,恢复莲池原状,并赔偿2016年至2019年的莲菜损失等。2020年12月19日,合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坊镇政府向王利支付修复费、损失等共78.1万余元。


王利不服上诉,今年5月31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利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判决后,他去找过坊镇政府协商。镇上有干部,说会把以前的判决一并解决,最近正在研究,他就没申请执行。近日,坊镇政府派机械将渠道已经疏通,污水不再流到他承包的地里。


坊镇政府镇长:对方所诉与事实有出入,正收集证据准备抗诉


11月2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合阳县坊镇政府镇长张徐华,他说,自己刚到坊镇工作不久,最近正对此情况进行了解。


“已经安排机械将原先的水路挖开了,水再不会流到他的地里。”对于王利提起的诉讼,他说,出现损毁的水渠是附近一个村子的,归属权并非镇上,该镇只是使用这一渠道,渠道出现问题污水进了地,王利应该起诉水渠归属权的村子,不应起诉坊镇政府。


image.png


另外,被水损坏的耕地面积并非王利所说那么多,同时种植的多为粮食作物,并非经济价值更大的莲菜,但是王利全部按莲菜折价计算。


他说:“最近,我们也在搜集一些王利所说的不实情况和证据,准备申请抗诉。”


律师观点:申请抗诉不影响判决执行,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坊镇政府既然对王利的说法存疑,在当时的审判过程中就应提出异议并举证。


对于坊镇政府的说法,邓建军表示,按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坊镇政府有证据证明此前判决有错误,可以依法申请再审或申请抗诉,但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邓建军表示,如果申请再审或抗诉成功,法院会出具相关书面文件来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的判决均已经生效,王利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