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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乱堆放 被罚10万元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1-11-22 10: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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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无小事,随意堆放要不得。近日,安徽省涡阳县的吴某某,因非法贮存危险废物,被处以10万元罚款。


7月27日,安徽省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检查中发现,曹市镇黄塘行政村老双庙冯自然村一废弃的房屋内,存放有56个铁桶,桶内盛满了树脂残渣及残液,桶身上的标签显示为聚酯多元醇、聚氨酯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经现场称重共计11.5吨。


经查,56桶危险废物是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某企业转移至涡阳县曹市镇,交给涡阳人吴某某贮存在废弃的房屋内,且吴某某无危废经营许可证。


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吴某某处10万元罚款,责令其将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并支付处置费用3万元。


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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