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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加强生活垃圾处置督察监管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1-11-15 09: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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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处置督察监管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全面加强全省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处置环保督察督政监管工作,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规定》明确,重点督察监管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履行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制及所属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以及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处置和运行管理情况;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监督管理情况;城乡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情况;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道路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集镇等区域,以及河流湖库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随意倾倒堆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问题的监管情况;媒体曝光、社会关注的垃圾污水相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整治情况。


《规定》指出,将采取日常巡查监管、加强明察暗访、强化督察检查等方式,实行严格的领导分片包干、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探索建立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 夏连琪 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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