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中国海博会“蓝碳交易与蓝色金融”活动在深圳会展中心(福田)举办。蓝碳领域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代表,金融机构与企业代表超260人现场参加,线上超45万人次通过直播的形式同期参会。
10月30日,资源与环境学院定量遥感团队副教授廖展芒在中国森林碳汇研究方向取得重要进展,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自然-地球科学》上。研究结果显示,根据卫星遥感观测,2001-2020年间中国森林覆盖度增加了6.2%,主要得益于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全国范围森林生态系统生物量碳汇为2.1亿吨碳/年,抵消了我国同期碳排放的约10%。
红树林是最具生产力的蓝碳生态系统之一,提供一系列生态系统服务,包括渔业生产、海岸保护、沉积物固定,尤其是碳固存(增加除大气之外的碳库碳含量的措施,包括物理固碳和生物固碳)。蓝碳生态系统不仅通过生物过程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而且还作为外部来源的碳的储存库。红树林沉积物,在潮汐交换的促进下,既积累了来自红树林植被的内源有机碳,也沉积了来自海洋或陆地的外源有机碳。
日前,全国首例跨国海藻碳汇在漳州完成开发。项目成果在2024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上发布,核算碳汇在福建碳市场试点交易。首批碳汇产品由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购买,用于洱海论坛会议碳中和。
焦念志告诉记者,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活跃碳库,是陆地碳库的20倍,大气碳库的50倍。另一方面,森林、草原等陆地生态系统碳汇储存周期最长不过百年,而蓝色碳汇可长达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碳汇效应显著。他指出,在通过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系统的同时,提升海洋碳汇能力,可以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更大空间。”
科学编制林业碳汇发展规划,适当调整造林碳汇与经营性碳汇项目的规模及比重。从长远看,应逐渐加大发展经营性碳汇的力度,积极开展森林经营性碳汇的项目储备工作,为下一步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的推广夯实基础。
为建设海洋强国、促进实现“双碳”目标,10月19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海藻碳汇合作项目在2024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上发布。此次合作是碳资产管理公司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的指导下,以《巴黎协定》第6.2条为框架,以中国—印尼海洋碳汇合作为契机,开展国际自愿减排机制的首次探索,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国际化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落地提供了实践样本和经验,为共建绿色低碳发展“朋友圈”、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双碳官孟兵站接受采访时表示,绿碳和蓝碳即是生态碳汇固碳的主要方向,其中绿碳一般是指陆地的生态系统,包括像森林、草原、湿地,蓝碳一般则称为海洋碳汇,被联合国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认定为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湿地,二者是碳达峰、碳中和的“压舱石”,有了这个“压舱石”,碳达峰、碳中和才能得到保障。
近日,《舟山市海洋碳汇(蓝碳)开发及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首次明确以科学、规范的海洋碳汇开发有效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构建蓝碳富民新路径。《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分为总则、海洋碳汇项目申报与登记、海洋碳汇核查与登记、海洋碳汇交易、审定与核查机构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在充分衔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基础上,合理构建了海洋碳汇开发与交易的管理框架。
近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完成了筼筜湖红树林碳汇交易1127吨。在厦门市检察院、厦门中院、厦门海事局的指导下,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与法院、检察部门共同建立“生态司法+碳汇交易”机制,与海事部门共同建立“海事执法+碳汇交易”机制。根据这两个机制,司法案件和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自愿认购碳汇委托书并支付碳汇认购款项,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筼筜湖红树林碳汇,进行生态修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