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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一级巡视员蒋兆理:推动银企合作,加强气候投融资机制建设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4-05-21 10: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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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投融资是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年12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进气候投融资创新。现阶段,我国的气候投融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力发展气候投融资,将为我国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非常重要的贡献。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一级巡视员蒋兆理,主办方供图)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一级巡视员蒋兆理在2024第三届中国气候投融资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气候投融资工作在助力经济动能转化、推动减污降碳深度融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地方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下一阶段,生态环境部将围绕政策协同机制、产融对接机制、市场激励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学习机制五方面加强气候投融资建设。


构建政银企合作机制


2024年4月,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再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建立气候友好型投融资体制机制,支持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标准体系。


蒋兆理介绍,在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在23个地方开启了气候投融资试点,一年多以来,试点地区在建立协同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构建有效的产融对接平台和政、银、企合作机制,探索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和创新性融资模式等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探索。他表示,实践证明,气候投融资工作在助力经济动能转化,推动减污、降碳深度融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地方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加强气候投融资机制建设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为气候投融资工作指明了方向。蒋兆理进一步表示,下一阶段,气候投融资要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以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为核心的政策协同机制。生态环境部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同,不断完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推动各类规划和相关政策与气候投融资政策紧密衔接,建立高效的跨部门沟通协同机制,为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创造有力的政策环境。


二是完善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为核心的产融对接机制。生态环境部2022年发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投融资项目入库参考标准》,指导各地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主动对接人民银行,组织报送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下一步,要以高质量的项目,高水平的服务和高效能的机制,提升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对入库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是探索以碳定价为核心的市场激励机制。我国于2021年7月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4年1月,国务院又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暂行条例》;2024年1月,又启动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生态环境部将不断完善交易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逐步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推进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积极探索通过碳定价推动市场主体优化资产配置和投资决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动气候投融资创造更加有力的市场环境。


四是建立以碳足迹为核心的碳排放核算、核查以及信息披露机制。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门将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核算,加强全产业链碳足迹的管理,通过科学创新、产业升级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来降低重点领域和重点环境的碳排放,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推进气候信息的披露,强化投融资项目的气候效益评价,为金融机构开展气候投融资提供更加科学的数据依据和技术支撑。


五是强化以试点成效评估为核心的引导和学习机制。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在4月发布的《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中,明确要求指导试点地方对标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特色创新等方面的指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改进不足;同时,成效评估也是能力建设,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创新实践,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各地区间的交流与学习,全面提升气候投融资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李德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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