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
《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 55%,科学修复退化湿地,红树林规模增加、质量提升,健全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提升湿地监测监管能力水平,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新增国际重要湿地 20 处、国家重要湿地 50 处。到 2030 年,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固碳能力得到提高,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使我国成为全球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四带”国家生态保护修复格局,统筹全国湿地分布特征和保护现状,布局湿地保护修复任务,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
《规划》明确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落实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保护修复工程、强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深度参与湿地保护国际事务六大重点任务,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附《规划》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