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度提升:
新加坡的指导草案制定了加强自愿碳信用使用方面的信任和一致性的原则,解决了行业对质量和标准化的担忧。
政府支持:
根据 ISSB 规定的规定,公司最多可以抵消 5% 的应税排放量,并且必须在气候报告中披露碳信用额的使用情况。
利益相关者协作:
SSFA 等行业机构正在制定补充举措,包括索赔指导准则和东盟范围内提高信用诚信和市场需求的努力。
新加坡发布了一份指导框架草案,支持企业使用自愿碳信用额作为可靠的脱碳战略的一部分,旨在为分散的市场带来清晰度和一致性。
国家气候变化秘书处(NCCS)、贸易和工业部(MTI)和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nterpriseSG)与新加坡可持续金融协会(SSFA)于 20 年 2025 月 20 日联合发布了该文件。欢迎公众在 2025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提出反馈意见。
“碳市场是全球向净零转型的关键推动因素”这些机构表示,并指出碳信用额可以为减排项目释放资金,特别是在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
然而,由于标准不统一以及自愿碳市场(VCM)的混乱,企业采用该标准面临声誉风险,因此受到阻碍。为此,《指南》提出了四项关键原则:
与国际框架保持一致,特别是《巴黎协定》第六条;
在使用信用额度之前优先考虑可行的减排量;
强调高度的环境完整性;
澄清 “相应的调整不适用于自愿信用额,因为这些信用额不计入国家气候目标。”
这些原则以借鉴新加坡国际碳信用额 (ICC) 框架的质量标准为基础。碳信用额应真实、附加、经过验证、不重复计算,并且不存在泄漏或损害。我们敦促企业开展项目层面的尽职调查,并考虑使用第三方验证工具或评级。
该指南草案是新加坡为打造值得信赖的全球碳交易中心而采取的更广泛国家举措的一部分。主要举措包括:
允许应缴纳碳税的公司利用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信用额度来抵消高达 5% 的应税排放量;
强制企业在气候报告中披露碳信用额使用情况,与 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
通过 COP29 上启动的碳项目发展补助金来支持供应。
“我们支持自愿使用高质量的碳信用额作为可靠的脱碳计划的一部分。” 文件指出。不过,文件强调,此类信用额度应仅用于解决剩余排放问题——即在所有可行的减排方案都已用尽之后。
与此同时,SSFA 正在制定补充 索赔指导准则 并与区域机构协调 东盟共同碳框架 协调市场信号并提高信贷质量和可用性。
最后,强烈建议企业公开披露其使用的信用额度数量、类型、注册机构和用途,以及任何第三方验证信息。透明度将在增强信心、吸引投资以及使企业努力与全球气候目标保持一致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来源:ESG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