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4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在京签署进一步加强能源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开发电力等能源项目。双方将共同推进长兴电厂“”工程(2×60万千瓦)、玉环电厂三期工程(2×100万千瓦级)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电力需求增长情况适时开工建设,并在新能源和项目及能源制造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在加快浙江省的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省内电源结构的同时,积极推动浙江省相关设备制造产业的发展。华能集团还将与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开发浙江省内、省外以及国际市场项目。
在签字仪式前的会谈中,曹培玺感谢浙江省委省政府长期来对华能集团的支持和帮助。他表示,华能集团高度重视与浙江省的合作。这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华能集团积极参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促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新起点,必将有利于华能集团加快在浙江省的能源项目开发步伐,必将有利于实现双方在省内外及国际市场能源领域的合作共赢,必将为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能源支持。华能集团将继续坚持“三色”公司理念,致力于安全稳定发电,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吕祖善表示,华能集团是浙江省重要的能源合作伙伴,多年来积极履行经济责任、社会责任、节能环保责任,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双方有着良好、稳定的合作基础,2006年11月28日投产的国内首座国产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华能玉环电厂就是双方合作的一个丰硕成果。希望华能集团以此次协议的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在浙江的投资、发展力度,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建设更多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为促进浙江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和支持。
华能集团总部有关部门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华能浙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浙江省政府、省发改委、浙江能源集团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谈和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