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沙化监测结果及治沙成效,呼吁全社会关注治沙、共同治沙。
河北省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面积较大、危害较严重的省份之一。土地荒漠化和沙化,不仅制约着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对京津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新闻发布会公布:河北省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荒漠化和沙化面积缩减,防沙治沙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治理与保护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现状
据监测,河北省荒漠化土地231.67万公顷,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12.3%,占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0.88%,居全国第8位。荒漠化土地分布在全省除唐山、秦皇岛外9市103个县(市、区)。在荒漠化土地中,有荒漠化耕地142.15万公顷、林地57.89万公顷,有风蚀荒漠化土地108.9万公顷、水蚀荒漠化土地80.03万公顷、盐渍化荒漠化土地42.73万公顷,其中轻度荒漠化土地115.03万公顷、中度荒漠化土地103.12万公顷、重度荒漠化土地13.2万公顷、极重度荒漠化土地0.32万公顷。全省沙化土地面积240.3万公顷,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12.81%,占全国沙化土地面积的1.38%,居全国第6位,分布在全省11个市72个县(市、区)。
变化
据监测,河北省荒漠化土地比1999年减少40.29万公顷,下降14.8%。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19.75万公顷,轻度荒漠化土地减少74.14万公顷,中度荒漠化土地增加53.39万公顷。与1999年相比,全省沙化土地面积减少9.59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1.92万公顷。沙化耕地年均增加1.43万公顷,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平原地区过度开荒种粮、种菜或发展经济林,使本已固定或根本扭转的沙化土地重新沙化。据沙化监测统计结果,间隔期内平原地区沙耕地增加了29.12万公顷,而同期耕地面积由306.13万公顷增加到327.08万公顷,净增20.95万公顷。
举措
近年来,河北省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四期、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治沙造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林业建设任务3527.5万亩,规划国家投资138.2亿元。到2006年底,风沙源工程完成建设任务2525.42万亩,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完成27.9万亩,全国治沙示范区项目4.1万亩。三北防护林、外资造林项目也都把防沙治沙作为重点。全省荒漠化、沙化土地由上世纪末的迅速扩展转变为逐年缩减,减少的面积分别位于全国第三和第二位。
在抓技术、抓机制的基础上,河北省通过推广以容器苗造林为主的抗旱保活技术、推广种子包衣技术等方面,提高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在政策上出台了《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家畜禁止放牧实行圈养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在产业发展方面,通过推广高效治理模式,加强优势林产品基地建设,培植新的生态经济增长点。把治沙与治穷相结合,把生态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农民增收。项目区重点推广了乔灌草结合、林药间作、特色经济林、林下养殖等20多种生态效益好、经济价值高的治理模式。
成效
——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林草植被得到快速恢复。沙化程度逐年减轻,351.7万亩的流动和半固定沙地转变为固定沙地,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3.77个百分点,达到23.25%。京津风沙源治理区有林地面积从2000年的3052.8万亩增加到3774.21万亩,增加了721.41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26.7%提高到33.2%,增加了6.5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3个百分点。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21平方公里,年蓄水能力提高到7105万立方米,年拦沙保土能力达到1218万吨,拦沙率在70%以上。
——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河北省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区,结合工程建设发展特色林果、生态旅游、错季蔬菜、舍饲圈养、食用菌等产业,拓宽了致富门路。与2000年相比,治理区杏扁、板栗、葡萄等优质果品面积增加了90万亩,总面积达到587万亩。果品总产量从2000年的48.7万吨增加到78.16万吨,林果总产值从2000年的17亿元增加到32.5亿元。截止到2006年,治理区国家级森林公园7处,省级森林公园17处,年接待游客达百万人次,森林旅游业年收入9236万元,成为该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牧草种植面积由2000年的290万亩增加到720万亩,鲜草产量由2000年的241.68万吨增加到384.93万吨,载畜能力增加了7.3万个羊单位。
——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区域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随着工程实施,新的森林资源不断增加,现有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改善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群众的生产方式、从业状况、生活水平、消费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人们生产、生活与防沙治沙改善自然环境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广大农民群众对生态建设的态度实现了由消极被动向积极参与转变,由过去的“要我干”变为“我要干”。保护与改善生态,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爱绿、护绿、增绿”的生态文明氛围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