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低碳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绿色低碳,美丽中国”。在主场活动上,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全国39个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全国39个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包括:北京市门头沟区、通州区、延庆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延边州,上海市崇明区,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金华市、丽水市,福建省福州市、龙岩市,江西省九江市,山东省威海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湖北省十堰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綦江区、潼南区、两江新区,四川省成都市、广元市,贵州省六盘水市、铜仁市,云南省曲靖市,陕西省铜川市、商洛市、西咸新区,甘肃省白银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什么是气候适应型城市?
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适应措施,以减小气候变化对城市的不利影响,保证城市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这些措施包括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基础设施的改进、绿色植被的增加、水资源管理和灾害风险的评估与管理等。
为什么要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
2023年,是全球有记录以来最热的年份,再次打破最热记录,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重大议题,不仅对我们的生活和经济造成影响,也给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气候适应型城市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城市对气候变化的抵抗力,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后果,如洪水、热浪、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强度。
气候适应型城市如何建设?
2023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启动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共同发布了《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和总结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到2030年,试点城市数量将达到约100个,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将得到有效推广并进一步巩固深化。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将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上,试点城市代表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锦向大家分享了广元市通过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的等措施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的建设经验。他进一步介绍,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协同,形成合力,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逐步提高城市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