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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湿地保护修复取得新成效

来源:云南网 时间:2025-08-22 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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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湿地面积59.37万公顷,仅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但具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突出、类型复杂多样、生物种类丰富、生态景观壮丽等特点,保育了占全国53%的湿地植物和43%的湿地脊椎动物


  8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举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守护湿地之美共享诗意生活”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湿地保护的相关成效。


  云南全省湿地面积59.37万公顷,仅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但具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突出、类型复杂多样、生物种类丰富、生态景观壮丽等特点,保育了占全国53%的湿地植物和43%的湿地脊椎动物,发挥着“水塔”“基因库”“碳库”等重要功能,孕育了绚烂的自然景观和多彩的民族文化。洱海、碧塔海、泸沽湖、普者黑是诗与远方,拉市海、大山包、纳帕海是“观鸟天堂”,生动诠释了“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温润美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将高原湿地保护纳入“生态立省”发展战略,构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高位推动湿地保护修复。颁布施行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不同区域尺度和不同生态要素的法律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和认定办法等系列制度,抢救性保护了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高原湿地,“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和名录制度”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省级层面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制定实施《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构建起云南湿地保护修复的“四梁八柱”。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大山包和拉市海等国际重要湿地5处、香格里拉市千湖山等国家重要湿地3处、沾益海峰等省级重要湿地29处,建立泸沽湖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抚仙湖等湿地公园19处,首次构建起完整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体系。印发实施《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聚焦高原湖泊保护管理,制定湿地修复植物名录及物种负面清单,坚持“一湖一策”,推动湖泊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形成湖泊湿地保护的“云南模式”。积极争取湿地项目和资金,采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科学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等项目,示范带动全省湿地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


  夏末秋初,《诗经》中“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的美景,在云南湿地中呈现。监测数据表明,纳帕海黑鹳数量从2016年的200只增加至416只,成为国内黑鹳种群数量最大、分布最集中的越冬地和停歇地;剑湖紫水鸡数量从2016年的767只增加至1478只,成为国内紫水鸡种群的最大分布地;“鸟中大熊猫”彩鹮在滇池、泸沽湖、大盈江等多处湿地现身,并首次在剑湖湿地成功繁殖。同时,野菱、海菜花等重点保护植物分布范围逐年扩大,大山包、拉市海湿地植被覆盖率分别提高了14%和1%,腾冲北海成为国内种群规模最大的野生莼菜分布地。湿地及其周边“珍、稀、奇、特”的野生动植物,让湿地焕发灵动的气质,吸引着大家不远千里来到云南,品味诗意生活。


  今年7月24日,大理市在津巴布韦维多利亚瀑布城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授牌,成为云南首个“国际湿地城市”,生动诠释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于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定义,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注入了“源头活水”。


  云报全媒体记者 秦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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