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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建设、粗放开采……一地通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时间:2025-07-14 14: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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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通报第三轮第五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


阿坝州个别地方建筑垃圾违规堆存处置  问题突出


2025年6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阿坝州九寨沟县、松潘县建筑垃圾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处置问题突出,破坏高原生态环境。


九寨沟县与松潘县同处青藏高原东缘,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九寨沟县、松潘县建筑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九寨沟县年均产生建筑垃圾约6万吨,松潘县年均产生建筑垃圾约4万吨,因设施不配套,监管缺位等原因,违规处置现象多发,环境风险较大。主要问题有:


(一)规划滞后,设施建设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2024年11月底前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发现,九寨沟县截至2025年6月仍未出台相关规划;松潘县于2025年1月印发规划。因规划缺失、建设滞后,两地尚无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和场地。此外,松潘县于2021年、2023年先后2次将人大代表提出的解决建筑垃圾处置建议交住建部门办理,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违规处置,乱堆乱倒现象普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督察发现,九寨沟县、松潘县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存问题多发频发。2025年4月,九寨沟县第五小学工地、G544线双九段公共改建工程LJ2-2标拌合站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约100余吨至长江二级支流白水河,侵占白水河岸线57.5米、河道管理范围182平方米。2025年6月,督察组进驻指出该问题后,九寨沟县住建部门向督察组说明已完成清运。现场核查发现,九寨沟县实际仅清理转运40余吨建筑垃圾,在剩余建筑垃圾表面覆土后就报送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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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倒建筑垃圾至长江二级支流白水河


松潘县分别在川主寺镇、第一垃圾填埋场2处设置了建筑垃圾临时堆存点,在未按要求修建排水系统、实施分类分区堆放的情况下,堆存建筑垃圾共计约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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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川主寺镇违规堆存建筑垃圾


(三)履职不力,工作推动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督察发现,九寨沟县、松潘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2022年至2025年,九寨沟县、松潘县28个工程项目,均未申报建筑垃圾处理量,也未编制、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九寨沟县、松潘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工作执行不到位。


《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各市(州)、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数量统计以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但九寨沟县、松潘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自办法实施以来未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2024年印发的《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全面梳理违规倾倒、随意堆放问题并建立清单台账。九寨沟县、松潘县各行业领域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等问题摸排不到位,对属地建筑垃圾底数不清。


雅安市某公司违规生产建设 违法行为多发


2025年6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雅安市荥经县平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粗放开采,违法问题突出。


荥经县平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矿业公司)位于荥经县龙苍沟镇,为采矿生产类企业,年加工砂石20万吨。2014年5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9年,开采矿种为砂岩。2023年5月采矿权到期后,办理延期至2033年5月。主要问题有:


(一)违规延续矿权


《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规定,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时,复垦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采矿权申请人未按要求编制复垦方案的,不予受理其采矿权申请。督察发现,平安矿业公司于2018年10月办理的复垦方案服务期为2019年1月至2028年4月。2023年5月,该公司申请延续采矿权至2033年5月。在原复垦方案剩余服务期明显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且未重新编制复垦方案的情况下,荥经县违规同意延续采矿权。截至督察进驻,平安矿业公司仍未重新编制复垦方案。


(二)违规批准建设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荥经县明知平安矿业公司采矿项目不属于建设周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仍违规批准其使用周期长达4年。


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平安矿业公司于2021年9月取得36亩土地的临时用地许可证后,擅自改变临时用地审批用途,建成永久性砂石加工生产线1条,并且超出临时用地范围违规占地约3.18亩。截至2025年6月,仍未取得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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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建设砂石加工项目


(三)生产作业粗放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应编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平安矿业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明确,采用自上而下阶梯式开采,新建421米矿区道路,转运矿石原料。督察发现,该公司未严格落实阶梯式开采要求,也未建设运矿道路,直接将开采的超55万吨矿石和弃渣沿山体倾倒而下,矿区边坡“挂白”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平安矿业公司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将开挖表土和弃土存放在表土堆场和弃土场,用于后期生态修复。督察发现,该公司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擅自将剥离的1.32万方表土和1.8万方弃土全部用于厂区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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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和弃渣沿山体倾倒


巴中市部分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


2025年6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巴中市南江县、通江县一些矿山违规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管理粗放,生态修复不严不实。


巴中市地处秦巴山腹地、米仓山南麓,森林覆盖率63.18%,境内自然保护地众多,矿产资源丰富,是长江上游和秦岭重要生态屏障。全市现有矿山93家,主要分布在南江县、通江县。主要问题有:


(一)违规采矿破坏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督察发现,南江县、通江县林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对矿企违规占用林地、随意毁坏林木等问题发现、查处不及时。南江竹坝矿业李家湾尾矿库2013年建成以来占用林地95亩,为批准面积的3.3倍,超范围严重损毁林地达66.26亩,林业种植条件已完全丧失。通江磊森矿业临时用林手续于2017年6月到期后,违规占用15.9亩林地长达7年之久,直至2024年10月才被发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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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竹坝矿业李家湾尾矿库超范围严重损毁林地66.26亩


(二)修复不力成果反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禁止毁林采石、采砂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督察发现,南江县、通江县林业等部门监督管理有短板,压实矿企履行“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责任不到位,植被恢复普遍存在不及时、不合格等问题。通江县宏升砂石加工厂应于2023年11月前对4.45亩毁坏林地完成生态修复,直至2025年5月才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南江水泥集团李子坪矿区剥离土堆放点破坏植被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后虽开展了生态修复,但只栽不管,种植的草本植被大量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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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水泥集团李子坪矿区剥离土堆放点,复绿植被大量枯死


(三)管理低效污染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督察发现,南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压实企业落实绿色开采责任不到位,矿企污染环境问题突出。督察组抽查南江县6家矿企,均存在扬尘控制不到位、废渣随意堆存等问题。南江旺鹏建材、南水建材生产厂区脏乱,泥浆、废水淤积,废水回用设施运行不规范,溢流入河;南江五星—金碑矿区每日数百台重型车辆往返运输,约3公里道路严重破损泥泞,沿线植被大量“挂白”。


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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