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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法出台利好环保产业,资金从哪来?

来源:环保圈 时间:2022-11-07 1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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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性法律也来了。


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下称“黄河保护法”),该法律将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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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


法律所指的“黄河流域”,是指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山东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黄河保护法把握黄河流域特点,紧紧抓住黄河保护主要矛盾问题,充分总结黄河保护工作经验,法律规定全面具体,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江河流域保护的标志性立法。


“规划+行动方案+立法”纷纷出台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拥有黄河天然生态廊道和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布着黄淮海平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等农产品主产区,还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基地,因此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关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早在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重大战略,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2021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山东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通过打好环境问题整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明显改善流域生态面貌,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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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霞下的黄河乾坤湾。图片来源:新华社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系统部署。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又将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确定为标志性战役。


整个“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的核心任务就是“8大标志性战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则是其中之一。

今年以来,有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政策频频出台,工作进度明显加快。


6月下旬,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又联合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做出了整体部署。


这一次,黄河保护法的颁布施行,意味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在法律层面也有了强力保障。


“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


黄河保护法,主要是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黄河安澜,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几个方面做出规定。


其中,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也是黄河保护法的核心问题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黄河一直“体弱多病”,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是水资源短缺、最大的问题是生态环境脆弱、最大的威胁是洪水、最大的短板是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最大的弱项是民生发展不足。


所以,要坚持以水为核心、河为纽带、流域为基础,全方位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


黄河保护法强调,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


同时,国家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而这,也将为环保产业带来一些机会。


例如,黄河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国家对相关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景观绿化、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符合要求的再生水。


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优先使用符合要求的再生水……这些要求无疑将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供政策依据,推动相关需求集中释放。


“55亿中央预算内投资+863亿信贷+专项基金”支持


黄河大保护将为环保产业带来利好,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怀疑。唯一的问题是,“钱”从哪来?


在这方面,相关政策已经纷纷出台。


去年3月,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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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表示,本专项投资重点支持为落实《规划纲要》编制的《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的但既有渠道未予安排的重大项目;同时对党中央、国务院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交办且既有渠道无法支持的重大事项予以倾斜支持。


事实上,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分两批下达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


6月30日,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30.6604亿元,专门用于支持黄河干支流沿线地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力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9月2日,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约25亿元,积极支持沿黄河九省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加强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修复,改善干支流水生态水环境,提高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高质量推进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两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加起来,已经有55亿多元。


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还将坚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一张蓝图绘到底,通过项目手段落实好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任务,督促各省区发展改革委加快投资计划转发下达,强化项目调度监管和监督检查,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高标准执行,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除了直接“撒钱”,还有间接的金融支持。


例如,在信贷方面,国家开发银行给予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重大支持。


7月20日,国家开发银行发文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上半年已经发放生态环保贷款1262亿元。


而这1262亿的贷款中,有863亿都投在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占比达到了68.4%,足见国开行对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未来,还将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基金。


黄河保护法规定:国家支持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专项用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


这个基金,有点类似于中央财政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的11个省市地方财政共同出资成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它在黄河流域的复制版。


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有政策性信贷,还有专项基金支持,相信这些都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弹药”,助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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