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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查处三起污染环境案件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1-08-27 11: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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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公安机关近日查处3起污染环境案件,抓获嫌疑人7名,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龙剑2021”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濮阳市公安机关主动出击,果断亮剑,对污染环境行为开展“零容忍”打击,将打击触角延伸至每一个角落,切实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


铁拳打击“十五小”,4人被抓


7月21日,台前县公安局接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称在台前县一废弃厂房内有一非法镀铜厂,涉嫌污染环境。民警果断出击,当场查扣镀铜成品500余公斤,抓获伍某国、黄某山、刘某富、李某山等犯罪嫌疑人4名。


经讯问,2021年07月19日-20日,伍某国伙同黄某山、刘某富、李某山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进行非法镀铜加工,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进无任何防水设施的土坑,造成环境污染。目前,伍某国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黄河内盗采河砂,难逃法网


近日,台前县公安局接河务部门移交案件,称2018年马楼镇村民闫某月、闫某跃在没有取得黄河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黄河内非法抽取砂土并销售。经专业测量部门测量,闫某月在黄河内非法抽取的砂土体积为27257立方米;闫某跃在黄河内非法抽取的砂土体积为23028立方米。经专业价格认证部门认定,闫某月所抽取的砂土总价格为40余万元人民币,闫某跃所抽取的砂土总价格为30余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两名嫌疑人闫某月、闫某跃主动到台前县公安局投案。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月、闫某跃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生态环境与公安联合执法,从严从快


近日,清丰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环境案件,违法行为人翟某林被依法行政拘留。2021年7月,清丰县公安局接到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称有人涉嫌利用渗坑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值班民警迅速受案侦查。


经查,6月16日-19日,违法行为人翟某林经营的小镀锌厂在没有任何防渗措施的情况下,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到渗坑内。经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分析结果显示,小镀锌厂废水COD和氨氮均已超标。


办案民警将翟某林传唤到案,违法行为人翟某林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现已对翟某林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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