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建设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社会体系和生态建设能力支撑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消费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发展为要,环境优先。加快发展和保护环境是有机的统一体。发展是第一要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基础。环境是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环境优先,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坚持“把住源头、不欠新账,强化整治、多还旧账,全程监管、控制总量,动静结合、平衡容量”。
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协调发展。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抓点示范,全面推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建管结合,同步推进。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彻底扭转局部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清洁生产,节约发展。认真落实节约资源能源的基本国策,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积极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调整结构,加强管理,促进企业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做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
区域合作,整体联动。积极推进区域之间、流域之间、上下游之间生态建设保护工作的协调合作,促进人员、技术交流,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共同加快生态省建设。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生态省建设中的组织作用、引导作用和指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公共服务环境。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性,鼓励与支持民间团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创建生态省的各项活动,形成个体、家庭、社会共谋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
生态省建设目标
中长期目标:按照国家生态省建设的要求,建设生态四川,打造绿色天府,通过15年或更长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发达的生态经济、良好的生态环境、繁荣的生态文化、和谐的生态社会的奋斗目标。
阶段性目标:2006—2010年,全面启动阶段。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环境污染程度有所减轻,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效益型产业逐渐成为经济新增长点,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有效遏制。建设一批新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城乡统筹发展,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环保产业占GDP比重达到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65%,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30%,森林覆盖率达到33%,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达2.5万平方公里,全面划定和完善城乡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及长江干流等重要河流常年水质达到水域功能标准。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2011—2015年,整体推进阶段。建成一批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新型工业化和发展生态经济方面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全省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全省万元GDP能耗继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保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40%,森林覆盖率达到35%,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减少。全省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2016—2020年,完善提高阶段。基本实现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资源节约型经济,有效减轻对资源、环境的压力。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清洁优美,防灾减灾能力增强,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初步建成生态经济强省。全省80%以上的市(州)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生态省建设区划
根据四川省自然基础条件、生态系统、资源分布、经济发展现状区域性特征,在四川生态省建设中实施分区分类推进,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实现四川生态省建设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