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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杞麓湖污染源:环境治理公然造假,29名评审专家全体失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21-07-14 14: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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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杞麓湖国控水质监测点周边的柔性围隔被拆除。刘雪飞 摄

图为杞麓湖国控水质监测点周边的柔性围隔被拆除。刘雪飞 摄


7月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追责问责情况,涉及6个责任单位及29名相关责任人。“公然造假”“弄虚作假”“监督缺失催生造假工程”……通报点出了玉溪市委、市政府和通海县委、县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杞麓湖水质为何长期得不到改善?不作为乱作为缘何发展到公然造假?自然生态污染背后是否潜藏政治生态污染?这些杞麓湖之问,随着该省纪委监委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被逐一解答。


不作为乱作为缘何发展到公然造假?


政绩观扭曲错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愈演愈烈


“杞麓”在少数民族语言中意为“湖里长出的美丽石头”,杞麓湖曾是秀美通海的代名词。


今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玉溪市督察发现,通海县在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不动真碰硬,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实际上杞麓湖水质并未得到改善。


早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的“回头看”,就已指出杞麓湖污染治理问题。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要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但2018年以来,杞麓湖水质恶化趋势依然较为明显。


杞麓湖污染治理,究竟“难”在哪?


“靠天治湖”、消极回避的观念根深蒂固。“在这几年的杞麓湖保护治理上,存在盲目乐观的心理。”时任通海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春明说,“从2016年到2019年,杞麓湖污染治理没上多少项目,大家觉得不用太多努力,就可达到目标。”据了解,通海县连续三年未预算和拨付一分钱用于杞麓湖的面源污染治理。


在影响湖泊水质的众多因素中,面源污染最为重要,杞麓湖周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保护好杞麓湖,须解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动员和发动群众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生产方式等,而通海县委、县政府缺乏啃硬骨头的信心和动真碰硬的勇气,缺乏做群众工作的有效办法,对面源污染问题“绕着走”。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万亩增至2020年的35.3万亩。


当看到2020年水质恶化趋势明显、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后,通海县委、县政府相继召开会议研究上马水质提升工程,并不切实际地提出“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改善水质”,违背科学规律,匆匆忙忙地上项目,其中一些项目根本就没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也没进行可行性评估就付诸实施。


通海县在杞麓湖湖心国控监测点周边建柔性围隔工程,形成相对封闭的区域,再将大龙潭补水、水质提升站处理过的水排放到国控监测点周边,用来稀释水体污染浓度,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


事实证明,通海县对杞麓湖治理的目标一开始就定错了,工作重点和方向、工作方法和思路出现偏差、错误:不是为了杞麓湖本身,而是为了“政绩”、为了应付考核。


调查发现,柔性围隔、水质提升、补水管道延伸三个项目,都没有足够、科学地论证其可行性、实效性,而是“过家家”式的编制方案、评审,“躲猫猫”式的招标、投标。柔性围隔项目从联系咨询专家、委托科技公司编制方案,到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方案报批,再到方案评审通过,前后不到20天;从开工到建成8340米围隔,也只用了34天。补水管道延伸项目没有任何论证分析,时任分管领导一句话就让项目“从纸上走到了湖里”。


造假行为不仅对杞麓湖的治理没有实质帮助,反而影响了杞麓湖的系统治理。


29名专家缘何给弄虚作假项目“背书”?

为蝇头小利丢掉原则立场


随着对杞麓湖污染治理问题调查的逐步深入,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背后,“专家”这个特殊群体开始浮现出来。


在杞麓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中,一些有违常识、造假的工程项目,得到了专家的“背书”。而得到“专家科学论证”之后,弄虚作假的事情看上去就显得“高大上”、科技感强了。


初步调查发现,在通海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问题中,29名专家参与了这些造假项目。有人扮演“科研掮客”角色,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项目承接方、技术专家之间牵线搭桥,一手拿施工方的好处,一手操持专家参加各种项目评审会;有人抱着走过场、拿“出场费”心态,频繁参与相关项目评审会;有人出于自身利益、人情等方面考虑,身陷其中而不自知;有些所谓的“专家”竟然没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背景,只是临时凑数、救场的。


据调查人员介绍,参与评审的29人都拿了数额不等的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出具了“同意”“原则同意”等意见,无一人给出“不予通过”意见或选择退出,可谓全体失守。


通海县委、县政府在推动杞麓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过程中,叫停农田回用泵站等工程建设,并变更实施主体,就需要调整初步设计,于是召开了“杞麓湖沿湖泵站改建及水资源调配工程评审会”。匆匆参会的4位专家,既不知道评审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变更的后果和影响,稀里糊涂开了会,迷迷糊糊签了字。


“如果专家提出的建议较多,或者不予通过,就会被专家组其他人认为不合群,会被踢出群,以后基本就没有机会参加行业评审。”除了个别专家的无奈,调查还发现,各类专家都有各自的“小圈子”,或同学关系,或师生关系,或同事关系等。


除专家之间多是熟人、评审往往是相互帮衬外,项目评审中不成文“规矩”也左右着评审意见,比如,专家与企业之间存在不应有的密切关系。


在杞麓湖有关项目评审上,一方面,专家在明知项目存在瑕疵和问题的情况下,在地方党委、政府提出不合理要求情况下,出于“帮助”“补台”的心态,给予项目肯定性评价。另一方面,地方党委、政府得到专家的“专家论证意见”后,更坚定了推动问题工程的决心和力度。这样一来,杞麓湖相关项目的评审,领导“急”了,专家“救急”,评审会走走过场,“问题项目”也就匆匆上马了。


母亲湖的污染源究竟在哪?

自然生态污染背后潜藏政治生态污染


“知道你们的敌人是什么吗?敌人都找不到,怎么打仗?你们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要改善‘国考’点的水质。”作为分管玉溪市环保和三湖治理的领导,时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彬竟然这样部署工作。


贺彬利用职务便利、专业知识,自导自演了柔性围隔这一虚假项目,并从中获利。这个明眼人一看就毫无意义的项目,在他的直接“关心”“关照”下,匆匆上马,从想法提出、论证、立项,到协调资金匆匆实施、通过“国考”等一连串看似合规合法合程序的动作背后,都是由贺彬一手包办的。


“在杞麓湖柔性围隔建设当中,实际上也有贪腐行为在作祟,因为收受了不法商人的红包、礼金。这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对杞麓湖造成了一种更大的污染。”贺彬的反思,已经太晚了。


7月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贺彬因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有关问题中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玉溪市有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大高原湖泊,生态文明建设意义十分重大。自2014年任玉溪市委书记起,罗应光主政当地6年,所形成的政治生态污染源,与原本就有的沉疴旧疾交织混杂在一起,以至杞麓湖治理乱象丛生。


“杞麓湖保护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给玉溪的广大干部特别是三湖一线的干部,带了非常不好的头,导致干部有样学样。”罗应光说,对三湖的保护治理都是说在嘴上,落实到行动上的就少了,导致干部没有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去落实工作,保护治理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通海县委、县政府始终没有直面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对2016年、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不重视,未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种植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直到2020年才第一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不仅如此,调查发现,通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还调动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集体造假应付国控水质监测点数据考核。


2020年10月,玉溪市召开的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更像一个紧急事件的处置会议,而非治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关键措施是“超常规节水措施”“超常规导流措施”“超常规补水措施”“超常规净水措施”。正是得到了玉溪市的认可,通海县才能大张旗鼓地搞各种“应急性”工程项目。


自然生态恶化背后,往往是政治生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出了问题。从近年来查处的包括杞麓湖污染问题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案例来看,既反映出保护治理措施不力、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也反映出当地党委、政府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扭曲错位的政绩观,更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直查、直办、直播”深入调查效果如何?

相关单位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污染问题正在解决


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后,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以事立案,采取“直查、直办、直播”的方式开展了全面深入调查核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


“此次‘直查、直办、直播’,同时进行调查核实和拍摄制作专题片,及时把怎么开展调查、调查进展如何等情况晒到阳光下,把怎么整改、整改进度怎么样公开在公众面前。”该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种以系列专题片的形式呈现审查调查过程和结果,既可以多角度、全方面呈现调查、推动整改、问责处理等工作,也可以突出“双向监督”,让监督者、被监督者都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调查组直奔事发一线,先后深入红旗河入湖口、环湖生态调蓄带龚杨段、者湾河河口、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二号站、十街海田片区环湖截污调蓄池、万家大沟调蓄沉淀塘等处调查,并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整改情况、追寻问题根源。


随着省纪委监委提级直查直办及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联动开展工作,效果很快显现。5月21日,云南省纪委向通海县委发出《关于通海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力问题的纪律检查建议》,督促通海县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当晚,《杞麓湖的呐喊》第一集播出,直指杞麓湖问题“比近期其他一些环保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性质要更为恶劣”。


杞麓湖治理中的弄虚作假、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问题,并非简单的投机造假行为,而是一些党员干部、商人老板、专家、掮客等,围绕一个“利”字,以利益为纽带,以潜规则为链条,形成利益团伙,他们彼此相互掩护,权力、金钱、技术之间相互渗透,把魔爪伸向国有资金和重大项目,造成“杞麓湖之痛”“杞麓湖之殇”。


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若干名在杞麓湖污染治理问题中涉嫌职务违法或犯罪行为、可能出现法定妨碍调查情形的被调查人,及时果断地采取留置措施。据通报显示,罗应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其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存在问题并案处理;其他28名责任人也都受到严肃追责问责。


坚持“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该省纪委监委在对受贿案件进行审理处置时,连同行贿人一并提出处理意见。因在杞麓湖污染治理等问题中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中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国兵等5人已被留置配合调查。


在震慑之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邓加忠选择了主动投案。


调查发现,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海县委、县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愈演愈烈,不作为乱作为发展到公然造假;政绩观扭曲、错位,动歪心思,弄虚作假;决策任性,不讲程序和规矩,监督缺失催生造假工程;自然生态污染背后,潜藏着政治生态污染,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贪腐问题。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海县委、县政府等6个单位均受到通报问责。


“直查、直办、直播”后,通海县增加设备对入湖河道淤积污水进行处理,对红旗河、万家大沟、中河、窑沟等主要入湖河道进行清淤,已清理淤泥2400立方米,处理污水10506立方米。该县迅速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在杞麓湖湖盆区增植烤烟4000亩、水稻1000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在湖盆区压缩蔬菜播种面积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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