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本目的是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联合举办“生态环境执法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和执法稽查业务骨干、各省级检察机关从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人员合计120人参加培训。
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率队围绕新疆生态环境执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和检环协作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联合培训共学习,环保检察齐发展
7月23日上午,胡卫列、曹立平、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闫世东、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利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魏忠勇等同志出席开班仪式。曹立平在动员讲话时表示,此次培训是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的第一次联合培训,旨在进一步强化检环协作,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胡卫列代表检察机关向生态环保铁军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付出的艰苦努力表示敬意,对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给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学员们把握机会、相互学习、加强沟通,为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努力,并为学员讲授第一课“检察公益诉讼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出席开班仪式
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副局长夏祖义、生态环境部法规司副巡视员韩敏、在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挂职交流的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检察官刘家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主任齐霁、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周浒、浙江省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政委黄增强、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天瑶等生态环境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两个系统的7位业务专家,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检环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的衔接、检环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主题进行授课。
胡卫列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
《检察公益诉讼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周浒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生态环境执法规范》
谭天瑶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解读》
黄增强 浙江省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
《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分析》
韩敏 生态环境部法规司
《检环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的衔接》
齐霁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
《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理论与实践》
刘家璞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
《检察公益监督的制度构建、检环协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夏祖义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
《坚持最严密法治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现场教学环节,55名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学员走进自治区检察院,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案件管理大厅,听取检察办案软件及电子检务工程介绍,观看“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宣传短片,全面了解新疆检察工作开展情况。65名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学员则赴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参观了解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运行情况,赴乌鲁木齐城北再生水有限公司参观污水处理设备、工艺、在线监测仪器设备间等。
座谈交流环节,参训学员主要围绕生态环境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衔接机制、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标准、环境损害鉴定问题及对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检环衔接、环境执法容错机制等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学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转变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思想认识,真正领会了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共赢之诉的内涵,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环境执法遭遇地方阻力、黑恶势力时助力环境执法;检环两部门应结合办案梳理分析生态环境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途径。
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田世明表示:“通过培训,我对检察公益诉讼有了更多的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并不可怕。环保部门正在面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时期,不少问题需要多部门共同解决,不能仅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需要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多磋商,少诉讼,尽量将问题都通过诉前程序解决。”
检察公益诉讼部门的学员一致认为,通过培训交流,感受到一线环境执法人员的艰辛和不易,建议通过加强两系统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互派交流、联合培训调研等方式,使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真正助力环境执法,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的分歧和误解。
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分院民行处处长学员李洁表示:“通过同听一堂课、同议一个机制、同析一个案例,检环双方增进了对彼此履职依据、权属边界、法律适用以及程序范围的认识和理解。生态环保铁军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主力军,检察公益诉讼这支队伍加入环保战线,可以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相互借力、相互助力。期待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两个系统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多方联动破解难题,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组合拳’。”
真诚沟通促合作,坚定目标明方向
7月23日下午,联合调研组赴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座谈调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出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厅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等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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