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促进湿地保护与恢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将对全国60个湿地保护先进县进行奖励试点,我省的安达市、富锦市、饶河县、嘉荫县和东方红林业局被列入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单位,每个单位奖励500万元。国家还安排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个省区先行开展退耕还湿试点,退耕还湿面积15万亩。其中黑龙江省试点面积达12.345万亩,占全国首批试点总任务的82.3%。
黑龙江省的珍宝岛、七星河、兴凯湖、三江、明水、三环泡、挠力河、大沾河、乌伊岭、红星、新青白头鹤等1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被纳入退耕还湿试点单位,按标准每亩补偿1000元。黑龙江省的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被纳入国家21个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单位,补偿资金4000万元。据黑龙江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王仁春介绍,各试点单位将通过土地置换、一次性买断、收缴国有土地等多种方式安排退耕还湿面积12.345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