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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龙山半岛:谁是非法毁林案的主谋?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09-05-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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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3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境内的洛阳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万山湖风景区龙山半岛上的林木近年来连续多次遭非法砍伐,造成山林大面积被毁,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业主每次都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案,但问题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1月4日下午2时许,记者赶到了事件发生地龙山半岛,在山坡上看到了这样一幕:方圆不到150平方米的林坡间竟有30棵林木被非法砍伐。承包方负责人赵晓红看到自己多年来辛辛苦苦种植的林木一次次被人偷伐,山林年年都遭焚烧,气得嚎啕大哭。她问记者:究竟谁能为她讨回公道?
克扣补助,石井乡政府做法太大胆
2002年4月,新安县石井乡政府与赵晓红签订了为期70年的3000亩荒山承包合同。现在,乡政府不仅拒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反而克扣国家拨给承包人的种苗补助费款项10余万元。
2002年4月22日,经与洛阳市新安县石井乡政府协商同意,承包人赵晓红填写了《新安县人民政府林地林权证办(换)证申请表》。之后,新安县石井乡政府(以下简称乡政府)经新安县政府批准,与赵晓红的鑫利渔业养殖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洛阳红瑞森地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瑞公司)签订了有效期为70年(2002年5月1日~2072年4月30日)的3000亩荒山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后,红瑞公司按约定向乡政府交纳了前期10万元承包款,并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购置了汽车、推土机、拖拉机、抽水机、发电机等大型机械,在龙山上修建了11公里道路,铺设了20公里左右的供水管道,盖了30多间办公、生活用房和牛舍、鸡舍,并购置数十万棵树苗种在了龙山半岛上。经过3年多的艰苦努力,昔日荒芜的龙山半岛披上了绿装。
2005年8月,新安县林业局对红瑞公司承包的造林区域进行了验收,同年11月10日,新安县人民政府又为红瑞公司换发了林地使用期为70年的林权证。
然而让赵晓红没想到的是,从2004年以来,乡政府现任领导拒不履行荒山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乡政府)应负责给承包人(红瑞公司)将环湖公路修至承包地界,将高压电线架至承包地界,负责保护承包者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为承包者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开发环境。然而,至今乡政府不但没有履行自己的任何义务,反而将国家拨给红瑞公司的10余万元种苗补助费扣了下来。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第43条规定,“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而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第9条也明确指出,“种苗补助费按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每亩50元计算,直接发给农民自行选择采购种苗。”
然而红瑞公司负责人却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承包区内3年的绿化成果经省、市、县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由县里按每亩50元种苗费标准将款项拨给公司,这笔10余万元资金也于2004年3月就早已拨给了乡政府,可是乡政府却从未提过此事。当红瑞公司领导多次前往追要时,乡政府领导避而不见,也不予以解释,至今这笔资金依然不知去向。
受经济利益吸引,乡政府想收回荒山承包权
石井乡政府领导为了收回荒山承包权,对赵晓红软硬兼施,最终都被一一拒绝。
近年来,随着旅游资源的进一步开发,新安县的旅游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位于万山湖旅游区中心地带的龙山半岛三面环水,加之其地理位置独特,在发展旅游业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红瑞公司的精心呵护下,龙山半岛已变得树木葱郁,经济价值不断升值,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各级领导纷纷来到这里视察,充分肯定了红瑞公司近年来的成绩,并鼓励他们继续巩固绿化成果,抓住新安县旅游大开发的良机,大力发展。
正当红瑞公司准备加大投资大干一场的时候,种种不正常的现象接踵而来。
2007年5月中旬的一天,红瑞公司负责人赵晓红突然接到石井乡党委书记陈拉锁打来的电话,邀请其到洛阳市纱厂南路罗马假日饭店吃饭。当她来到这里时,乡党委书记陈拉锁、乡长赵坡、副乡长武向东等主要负责人都在场等候。就餐时,陈拉锁不停地给赵晓红夹菜,十分热情,席间他突然说:“赵老板,你把龙山半岛转回乡里吧,乡政府给你弄一沓子钱,你回家享福吧!你一个女同志这么辛苦干啥?”
明白了陈书记请吃饭真实用意的赵晓红回答说:“5年前,龙山半岛是片荒山,我花了5年的心血,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林地现已初具规模,县政府的旅游强县计划刚刚起步,并且龙山半岛具有独特的地形优势和非常高的商业价值,所以我从来就没有转让承包权的想法。下一步,我将继续筹集资金,加大造林面积。”由于拒绝了陈书记的要求,这场饭局不欢而散。
随后,乡党委书记陈拉锁又通过乡长赵坡接二连三地给赵晓红打电话,催促她尽快接受乡政府的要求。
2009年1月16日,乡政府又通过赵晓红的一个亲戚,再次要求赵晓红将龙山半岛提前转让给乡政府,最终还是被她拒绝了。
在石井乡政府,记者见到了郅副乡长和乡林管站王站长。记者问他们:“赵晓红承包的荒山这几年绿化工作搞得不错,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也都给予了肯定,乡政府为什么非要将其承包权收回?”郅副乡长告诉记者,这是县委、县政府的意思,县领导为了加快万山湖风景区的开发,所以想将库区周边所有个体承包的荒山收回,以便统一规划,统一发展,“县政府曾开会征求过意见,他们都不同意,后来就把任务分到乡政府了。”
蓄意制造矛盾,挑动群众非法毁坏山林
由于想收回龙山半岛荒山承包权的目的没有得逞,石井乡政府便一个“姑娘”许3家,暗中制造矛盾,挑动返迁移民非法毁坏山林,阻拦红瑞公司修建护林房,导致山上发生多起人为纵火、偷盗、毁林事件。
在提前收回承包权未果的情况下,乡政府将已经发包给红瑞公司的土地又非法转包给他人,一个“姑娘”许3家,暗中制造矛盾,挑动返迁移民群众非法毁坏山林。
在采访中记者获知,在明知红瑞公司已合法取得国家林权证、林权证上的四至亦十分清楚的情况下,乡政府依然将属于其林权证范围内的约600余亩林地又转包给北京的投资商任文杰以及石井乡潭上村和大北腰村的返迁移民。
2007年秋天,乡政府的张副乡长率领常怀朝、于喜战等人将红瑞公司林地按每人7分地面积分别分给了大北腰村的返迁移民。
据了解,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蓄水之后,当地政府已经对原迁走移民进行了补偿,并对其予以安置。而在乡政府有关领导的支持下,这些已经迁走的移民又私自回迁,他们在龙山半岛上非法建房、毁林造田、非法耕种,并把已栽种的树木拔掉,放火烧山,毁林20余亩,其中有美国黑核桃树、槐树、杏树等树木,此事也曾被《洛阳日报》报道过。
为落实县林业局护林防火的有关要求,2004年冬天,红瑞公司决定建造护林房。刚一开工,乡党委书记陈拉锁便派石井村书记于五魁带一帮人挡住了,并公开放言:“谁将龙山半岛的老板撵走,我就把乡里的扶贫款发给谁。”
在乡政府的怂恿下,非法闹事愈演愈烈,护林房先后动工6次都没盖成,盖房的砖也被偷走了不少,并导致山上发生多起人为纵火、偷盗、毁林事件。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红瑞公司共向110森林公安分局报火警20余次、偷盗报警60余次。到目前为止,20余起大小火灾带来的损失共计50余万元。
赵晓红告诉记者,回迁移民还盗走红瑞公司的电瓶6对、柴油数百公升,并对车辆进行毁坏,更为严重的是在通往旅游区的路上放置石块、玻璃、钉子,并设置路障,对红瑞公司施工车辆强行收费,不给钱就抢工具、刺破轮胎,致使工人无法正常工作,延误工程,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每当看着自己辛辛苦苦栽下长成的树木被成片成片地盗伐、被火烧毁,红瑞公司的员工欲哭无泪。一位员工告诉记者,为这事洛阳电视台记者去了3次,当地报社记者去了7次,《洛阳日报》甚至还刊发了题为《这边辛辛苦苦植绿、那厢偷偷摸摸毁树:龙山半岛绿化率受阻扰》的文章,但都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
不讲法,不懂法,恶劣投资环境吓跑投资商
红瑞公司四处招商引资,石井乡政府的主要领导人非但不配合,反而扬言乡政府要收回荒山承包权,导致招商引资工作搁浅。
自从取得龙山半岛的使用权后,红瑞公司一方面兢兢业业地植树造林、绿化荒山,同时在北京设立了专门机构招商引资,曾先后同新加坡达尔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巨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美国富吉国际投资集团等12家投资商达成了合作意项。但是,乡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每次见到投资商,总是扬言乡政府要收回荒山承包权,和乡政府签合同才行。一位投资商说,红瑞公司证照齐全,他们还要收山,这样的投资环境实在令人担忧,如此下去,谁还敢来新安县投资呀?
2006年,为了进一步开发龙山半岛,红瑞公司四处招商引资。在和一位任姓投资商商谈时,公司邀请了石井乡领导参加,本想通过政府参与支持促成合作,但没想到席间作为一级政府带头人的乡党委书记竟然不顾龙山半岛已有经营权人的事实,对这位任姓投资商说:“你要签就和政府签!有一个去西沃乡投资的人,和承包人签了合同,结果村民把路给断了,乡政府也不会管。”
一位张姓北京投资商说,副乡长武向东曾赶到北京对他讲:“在我这儿什么是法?我就是法,在石井乡这块地盘上,乡政府说了算,离开政府啥也办不成。”最后直接导致招商引资工作搁浅,投资合同无法履行。
有的投资商甚至直接说:“有这种不讲法、不懂法的乡领导在这一天,我们就不会来投资,也不能来投资。”
毁林事件屡屡发生,不法分子仍然逍遥法外
由于石井乡政府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红瑞公司林坡上毁林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2008年3月26日恶性毁林事件发生后,经常有三三两两的村民将砍伐的林木往山下运,至今不法分子仍然逍遥法外。
2008年3月26日夜间,石井乡下石井村发生了一起恶性毁林事件,红瑞公司所承包的龙山半岛林坡上的林木被大面积非法砍伐。此次山林被毁面积上百亩,山坡上被放倒的成材树木随处可见。据统计,共有90余棵胸径在20公分左右的槐树、桐树等树木被非法砍伐。3月27日上午,林场工人打电话报了警,同时也打电话向林业公安部门报了案,但至今仍没有侦破。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当时中国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网的记者到现场拍照、录相、进行采访并写了新闻稿件,新安县领导得知后,立即上北京找到这位记者说:“稿件千万不能发,我们回去两周内调查解决,把山林界桩立上,抓紧让护林房建起来,杜绝再发生此类事件。”然而8个多月过去了,老问题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去年12月8日,红瑞公司林区内的一棵百年古树被不法分子砍毁!
今年1月4日~7日,记者在龙山半岛周边的村庄采访时发现,红瑞公司的林坡上每天都能看到三三两两的村民将砍伐的林木往山下运。记者拦住参与伐木的李姓父子二人,问道:
“你们知道不知道随便砍树是违法的?”
“知道。”
“那你们为什么还要砍树啊?”
“是王五代叫我们来的,王五代说这山上的树是郅改军家的,郅改军手里也有一份合同,是1999年12月签的,比赵晓红的合同还早哩。郅改军已经放话了,谁砍回家就是谁的,乡政府不会管。这几天村里很多人都在山上砍,又不是我一家在砍。你看!那几个人不是也在砍吗?”
由于郅改军和王五代带领一些村民在龙山上乱砍滥伐,使红瑞公司的林木又一次次遭受巨大损失。据统计:1月6日有69棵林木被强行伐倒运走,1月7日又有30棵林木被砍伐,1月8日又有14棵林木被砍伐。短短几天时间里,就有100多棵树被判了“死刑”。虽说林业部门已经将不法分子查获,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砍树人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记者来到新安县林业局,在主管副局长办公室见到了郅改军。当记者问到郅改军那份承包合同时,林业局副局长说,他已经把新安县人民政府(1997)54号文、(2004)30号文《关于小浪底水库新安库区移民搬迁剩余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给郅改军看过,他已经知道自己那份合同已经作废了。
石井乡政府拒不履责,市领导批示形同废纸
洛阳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新安县的主管领导都对毁林事件作过批示,但是,由于石井乡政府领导的不配合及推托,致使红瑞公司反映的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记者先后到新安县林业局采访过4次,见到了林业局的几位主要负责人及业务股张股长,他们对龙山半岛荒山承包合同的使用权有一个共识,即红瑞公司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依据是新安县人民政府(1997)54号文《关于小浪底水库新安库区移民搬迁剩余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2条规定“移民村在275米水位线以上的剩余土地所有权归新安县人民政府”,以及第3条规定“移民搬迁后的剩余土地,暂委托各有关乡人民政府管理,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归县、乡政府所有。”
应当肯定,当时的乡政府与红瑞公司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是有效的,红瑞公司属于合法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
据新安县林业公安分局负责人介绍,关于龙山半岛林权纠纷的信访案件,洛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凌芝曾有过批示,他们也亲自到市领导办公室汇报过两次。2008年7月22日,他们又接到信访件,并根据副县长王应峰对“赵晓红办理林业用地边界及面积进行核查,核查后按新面积办理林权证,尽快清除争议”的批示,林业局专门组成了工作组进行调查。
2008年8月7日上午,新安县林业局工作组一行6人与石井乡副乡长武向东会同赵晓红一起到龙山半岛现场调查。经走访附近群众和查阅有关档案,了解到赵晓红所反映问题中的龙山半岛原分属石井乡许庄村和下石井村,这两个村均属小浪底移民整体建制搬迁村。2000年搬迁后,下石井村部分群众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就滞留在龙山半岛。2002年,石井乡政府根据县政府委托,与赵晓红签订龙山半岛荒山承包合同、申请办理林权证后,赵晓红与下石井村滞留群众就因土地问题不断发生纠纷。
“关于下石井村滞留群众就地安置的问题,不应该是我赵晓红考虑的问题。乡政府领导自作主张,强行将我龙山半
岛的林地划分给了石井乡潭上村和下石井村滞留移民以及北京的投资商任文杰,他们从来没有和我商量过此事。事情发展到今天,应该由乡政府负责。”赵晓红愤怒地告诉记者。
随后,林业局向新安县有关领导和信访局做了汇报,经协调后,2008年8月21日和9月1日又两次会同赵晓红,到石井乡解决问题,但均无结果。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2008年8月21日,新安县林业局和石井乡政府、赵晓红约定好到龙山半岛划地界。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张股长等4人和赵晓红公司的两位同志都准时在8点30分赶到现场,唯独石井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违约,一个人也没到。在现场,林业局副局长与副乡长武向东多次电话联系,武副乡长连说马上到,但一直等到中午12点40分才来到现场。武向东来了之后表示,这地界问题不是经他划的,他也不知道,原来当事人有的也调走了,所以今天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最后大家不欢而散。
2008年9月1日,新安县林业局副局长又一次电话通知赵晓红说,他和乡政府已约好了,上午9时整赶到石井乡政府解决地界问题。当他们准时赶到郅乡长办公室时,郅乡长说:“请大家在办公室等一会儿,出去办点事就来。”结果大家一直等到中午12点,也没等着郅乡长。当林业局副局长又给郅乡长打电话时,郅乡长却说,他在洛阳办点事,可能到晚上才能回乡里。
乡政府林管站站长王万祥对赵晓红说:“大姐,你就不要哭啦!我也当不了乡政府领导的家,看来今天又解决不了啦,你想到哪里解决就到哪里解决吧!”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1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石井乡政府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在采访结束时,赵晓红对记者说,她与石井乡政府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新安县政府依法所发的林权证是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证明其权利的证明,其相关权利受《合同法》和《土地承包法》这些根本大法的保护。但现在为什么这些权利仅仅因为政府某些领导个人意志的变更就被肆意剥夺了呢?龙山半岛上的毁林事件会持续上演到何时?关于这一事件如何发展,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作者: 责任编辑: 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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