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单位迟到法庭推迟开庭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省内媒体几乎都到现场采访,中央电视台也派来了记者。被告单位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协尔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该公司副总经理马丽未能按时到庭,致使开庭时间一再拖延。上午9时许,该诉讼代表人打电话向法庭请假未被允许,11时法庭工作人员再次拨通了该诉讼代表人的手机,她说还在北京尚未动身,庭审只好改在下午进行。该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不按时到庭实属罕见,若其不依法到庭接受审判,法庭将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传其到庭。
据了解,协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徐兆光为美籍中国台湾人,现居美国,公司委托该公司副总经理马丽女士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下午3时,马丽到庭,法庭开庭审理。
半年非法收购猕猴1587只
第一被告贾锐胜,今年39岁,大学文化,陕西富平人,捕前系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他9名被告分别来自安徽、河北及广州等地。
检察机关指控,在2001年11月至2002年5月期间,被告单位协尔公司从被告苏洪标、王玉见、贾文飞、马怀山等人手中,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1587只。贾锐胜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收购猕猴工作,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2002年11月,贾锐胜在承包北京协同试验动物技术服务公司期间,在北京通过王玉见、贾文飞非法收购猕猴140只。同年10月至2003年3月,贾锐胜通过被告周慧云在广东省从化市,向苏洪标、马怀山等人非法收购猕猴392只。2003年1月至2月,贾锐胜先后三次从北京向广东通过空运非法运输猕猴111只。
2000年4月到2002年11月下旬,苏洪标、苏贺法等5人先后非法运输、出售猕猴14次。2001年6月,苏洪标伙同许士奎、李新峰、毕涛(均在逃)倒卖猕猴,4人对收购、运输、出售进行了分工。苏洪标、李新峰负责运输出售,在此期间苏洪标冒用安徽省利辛县胡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名义,办理5份运输证明。同年12月,苏洪标将28只猕猴非法运输至北京,出售给了被告白福才。白将其中的22只就地转手倒卖给北京一医院。
以驯养为名非法运售猕猴
2001年5月28日,王玉见成立了安徽省利辛县胡集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王玉见伙同贾文飞、马怀山非法运输、出售猕猴4次。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期间,王玉见等人先后向协尔公司非法运输猕猴644只、非法出售894只。2002年1月,王玉见等人又冒用利辛县一实验室动物繁育中心的名义,向时任北京协同公司的贾锐胜非法运输、出售猕猴190只。
此外,马怀山在2002年5月,冒用利辛县胡集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名义,向北京一生物制品研究所非法运输、出售猕猴32只。在2003年1至3月,马怀山通过被告周慧云再次向协同公司设置在广东的一养殖场非法运输、出售猕猴100只。
在法庭上,贾锐胜对公诉人指控其犯罪的事实进行了陈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属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贾锐胜等10人和被告单位目无国法,相互勾结、结伙犯罪,从2000年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猕猴3000多只,并以每只300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应依法惩处。
据了解,2002年11月,陕西森林民警在西安火车站查获了犯罪嫌疑人田立超非法收购的2只猕猴,就从这2只猕猴身上,公安人员顺藤摸瓜,经过一年的努力,挖出了这个特大的犯罪网,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法庭决定暂时休庭,今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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猕猴与科学实验
猕猴不仅是自然界中的珍贵物种,也是世界上用途最广泛的高级实验动物,在生命科学、环境保护、航天飞行、医药保健、计划生育、生态平衡等方面,都有它的一份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