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力推进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工作,近日再度取得重大进展。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政策持续加码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筹备已久。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此后,风电下乡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在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提到,启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释放出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绿色发展的强烈信号。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行动将风电项目与农村地区紧密结合,探索形成新的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分配机制,为农村地区风电项目的未来发展打开广阔空间。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加深,清洁能源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农村地区风电项目将迎来更大的市场机遇。
近年来,不仅国家频频出台政策,地方政府也大力扶持农村地区风电建设。
2023年2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推动分散式风电就近开发,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山西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茂盛在山西省能源局举办的山西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政策宣贯会上表示,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对建立新型能源体系至关重要,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把具体工作抓好抓实。
贵州省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乡村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电力总装机超过8900万千瓦。
在政策春风下,企业也积极布局农村风电项目。3月31日,华能通榆乡村振兴1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华能乡村振兴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3.5亿千瓦,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1.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8万吨,节能减排效益显著。
开辟风电发展新的增长极
为什么要在农村地区发展风电项目?
《通知》指出,我国农村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零散土地,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三部门解释称,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将开辟风电发展新的增长极。当前我国风电以“三北”地区规模化开发为主,随着低风速发电技术逐步成熟,中东南部地区就地就近开发风电日益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性。如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万千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既能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能更好发挥促发展、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以因地制宜为第一原则。《通知》提出,合理安排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和布局,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由于各地农村的情况存在差异,《通知》要求,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
朱克力表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实事求是的决策基准。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状况都存在差异,因此风电项目的开发利用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只有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才能确保风电项目的成功落地和持续发展。
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介绍,目前全国约有59万个行政村,假如选择其中具备条件的10万个村庄,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乡间路等零散土地上安装4台5兆瓦机组,就可实现20亿千瓦的风电装机,发展潜力巨大。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兴乡工作室首席战略发展顾问袁帅认为,目前农村风电项目发展情况呈现出积极的态势。随着风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农村地区的风电项目正在逐步增多。特别是在一些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风电项目已经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政策层面也在加大对农村风电项目的支持力度,为风电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风电正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风电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其次,风电项目可以为农村地区提供清洁能源,改善当地能源结构,推动农村能源革命。最后,风电项目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农村地区的整体竞争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的动力。”袁帅说。
破解风电下乡三大瓶颈
目前,风电下乡面临接入难、用地难、盈利难三大瓶颈。为了破解风电下乡的难点堵点,《通知》立足农村实际,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
项目审批方面,《通知》鼓励各地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
办理用地方面,《通知》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规办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用地。
农村地区风电发展不仅要惠民利民,还要调动企业下乡投资的积极性,使风电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广大农民,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强调,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同时,《通知》要求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三部门表示,支持各类投资主体与当地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开展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村集体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方式共享风电项目收益,并提供相应就业岗位,从而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使风电发展真正惠及“三农”,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关于“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袁帅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创新且实用的模式。通过村企合作,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推动风电项目的快速建设和发展。同时,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机制可以确保村集体和农民能够真正从风电项目中获益,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这种模式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推动农村风电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朱克力持相似观点,这种模式能够有效地整合农村地区的资源和企业的技术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同时,“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机制能够确保农村集体和村民从风电项目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推动风电项目的持续发展。(记者 朱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