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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判!7人用毒药非法狩猎,被判“刑事+民事”双重惩罚

来源:江苏新闻 时间:2023-03-03 19: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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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是第10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提高公众对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淮安市盱眙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用毒药非法狩猎“三有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非法猎杀!7人被判“刑事+民事”双重惩罚】


“2021年11月20日,何某与王某某、陈某等人在一起闲聊,提到到湖里药鸟弄点回家吃,几个人都同意了。2021年11月24日下午,王某某开快艇到老子山镇淮仁滩附近,把药下到湖里,用手将死鸟拾到快艇上,拾了有一个多小时,数量有70到80只,多数都是野鸭子,另外有两只獐鸡。”公审现场,淮安市盱眙县法院向大家详细讲述了相关证据及作案经过。


2021年11月份以来,7名被告人合谋使用含有“克百威”成分的毒饵,多次在洪泽区老子山镇洪泽湖水域非法狩猎绿头鸭、白骨顶鸡等三有动物194只,涉案金额7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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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林业科科长章熙霖介绍:“这个药对动物有致命性,如果是小型鸟类的话,一颗就足以致命。对于环境来说,这个药非常难分解,容易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如果人类误食服用了毒药的动物之后,对人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以及皮肤,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伤害。”


盱眙法院经审理认为,7名被告人使用禁用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依法均构成非法狩猎罪,当庭作出宣判,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拘役3个月15天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刑罚;同时判令7名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合计77200元。


【先行先试!“绿执组”助力公益诉讼再升级】


为让判项得以有效执行,让修复得到实质推进,盱眙法院将成立“绿执组”,专项负责在环资类案件中,涉案财物尤其是生态修复等执行工作。具体的执行方式,可在执行阶段考虑劳务代偿、增流放殖、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


淮安市盱眙县法院刑庭副庭长蒋莹莹表示:“这次主要是巡回审判,我们把审判点设在了洪泽湖边,也是对广大群众做一个普法,让更多的百姓能够更多地了解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知识。不管是缴纳相关的修复金,还是采取其他的方式,其实目的还是为了修复环境。”


【向非法狩猎敲响警钟】


“三有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以及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麻雀、青蛙、壁虎、野鸡等等都是身边常见的“三有动物”。仅仅因为贪吃,王某等7人便用毒饵这种恶劣的手法猎杀它们,恰恰反映了部分群体法律意识的淡薄。


盱眙法院通过公开审判,不仅仅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也是把普法宣传与严格公正司法深度融合的一次生动实践。在当地探索以“劳务代偿”等方式实现生态修复的同时,还将成立“绿执组”让判决有效执行,为野生动植物们撑起一把司法“保护伞”,以法之名守护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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