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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2年细颗粒物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

来源:中国环境APP 时间:2023-02-03 16: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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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甘肃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为90.2%,和2021年同比持平。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9%。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全部达标,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稳定可控。

强化顶层设计,促进监测能力提升

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徐全喜介绍,过去一年,甘肃持续巩固监测领域改革成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推动监测能力水平提升,致力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保障。跟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甘肃片区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分工任务,强化日常调度,保障落地落实。督导市州、企业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责任,对标年度目标完成率及时进行调度通报。加强社会化监测机构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对全省95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服务监管需求,不断优化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3个国控地下水点位优化调整,完成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选区布点方案编制及上报审核,按要求纳入2023年例行监测任务。组织完成山丹马场环境空气自动站及天水、定西、临夏3个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站建设验收并投入运行,统筹推动7个市州12个国控空气站完成设备更新并分批启动比对监测。落实甘青两省跨界水体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按月完成双方各6个国控断面数据信息共享。部署开展自动站运维基础保障专项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各市州强化基础保障责任落实,严防人为干扰数据质量问题发生。

注重上下协同,加快推进监测能力建设。统筹推动省本级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持续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5个水质预警站、2个重点水源地水质综合监测站等规划项目建设。协同完成“甘肃省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在线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储备库申报,积极推进碳监测、水生态、新污染物等监测研究和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培训练兵活动”及年度业务管理培训,组织完成“全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谋划、进展及对策专题调研”,初步组建省级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储备库,帮扶促进基层监测能力建设水平提升。

完善监测网络建设,补齐监测能力短板

据了解,甘肃省下一步将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在环境空气方面,继续优化完善城市空气监测网络,强化国控、省控空气自动站基础保障,推动覆盖重点乡镇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网络。加强已建“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数据应用,力争“甘肃省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在线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支撑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能力提升。

在水环境方面,推动完成刘家峡、九甸峡2个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逐步提升重点地级、县级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能力。结合重点流域污染源分布特征,综合运用水质自动站、水质预警站等手段,探索开展重点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水质污染溯源监测等。逐步开展农业面源重点监管区监测试点工作,推动开展黄河流域中型以上灌区规模化农田退水口监测。

在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方面,进一步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点位布设,组织完成一轮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全覆盖监测。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区域质量监测和执法监测,督促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着力构建重点区域质量监管和“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相结合的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在噪声环境方面,持续优化全省区域环境、功能区、道路交通噪声点位布设,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确保地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并加强数据分析应用,试点开展道路交通声环境自动监测,形成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声环境监测体系。推动县级城市开展城市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在环境质量预警预报方面,逐步强化空气质量中长期预测、地市级精细化预测和气象因素影响定量分析能力,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推动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建设省界出入境水质预警监测站,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特征污染物预警监测能力。加强“甘肃省沙尘立体综合分析平台”建设,为沙尘溯源及预警预测提供支撑。

在应急监测方面,加强区域协同联动,逐步建立上下游、跨区域应急监测快速响应体系,完善省际、市际间应急监测长效合作机制。完善“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标准化管理,集成风险源信息,为应急监测提供决策支持。强化应急监测预案管理,推动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构建全省统一指挥、区域保障有力的应急监测网络。

同时,加快补齐监测能力短板。碳监测方面,推进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碳监测能力提升,推动在祁连山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温室气体自动监测,探索开展碳监测自动预警试点能力建设。在兰州、庆阳等重点区域补充VOCs、二氧化碳、氧化亚氮自动监测设备。

在水生态监测方面,逐步拓展三大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推动在黄河干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内陆河流域黑河干流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水生生物、水质理化、物理生境试点监测及生物完整性等水生态质量评价。衔接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能力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持续推动省监测站及有关监测中心水生态监测能力提升。

在生态质量监测方面,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祁连山保护与修复、“四屏一廊”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等重点任务,逐步建立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持续组织开展甘南州草地生态系统生态环境地面监测和祁连山生态质量遥感监测和评价。分阶段推动祁连山、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逐步开展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人类活动监测和生态质量状况评估。

在新污染物监测方面,加强以省监测站为重点的新污染物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填平补齐相关仪器设备,逐步形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抗生素和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及成果共享,联合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技术研究。优先推动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逐步开展重点区域流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识别及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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