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国网 >  生态黑榜 >  正文

浙江一村中惊现直径20米大坑!距离楠溪江仅十来米

来源:温州网 时间:2021-11-19 16:38:23

字号

image.png


15日上午,记者在楠溪江滩林永嘉县大若岩镇舟岙村段发现一个直径约20米的大坑。询问当地村民得知,这是采砂形成的。


沿小路走进采砂现场,此处离楠溪江十来米。记者看到一大堆废弃材料堆放在道路中央,穿过这段废弃材料,就看到一个直径约20米的大坑。在大坑的周围约20颗树木的根部暴露在空气中,此地的植被遭到一定的破坏。在大坑的入口处,记者发现还有一个用于筛砂石的网,而在大坑不远处停着一辆挖机,挖机上还残留一些砂石。记者发现,该点位置偏僻,周边树木繁盛,从公路上往下观察很难发现这么一个采砂点。


记者询问村民得知,为了拓宽从公路到村里的道路,开采该处的砂石用于修路。记者走进舟岙村发现,在该村的另一条入村道路中段,开采过来的砂石侧堆在靠近公路一侧,长度近20米。


随后,记者查询相关政策法规得知,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领采砂许可证和河道砂石开采权,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招标等公开、公平方式出让。对于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没收作业设施设备。


此外,2019年11月29日批准颁布,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中要求对所有滩林进行完整的保护,严格控制滩林的利用方式和开发强度,原则上滩林内不得建造永久性的建筑和设施,严格控制毁林取砂的破坏行为,任何建设项目必须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第十九条明确把“河道采砂”列为楠溪江保护范围内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之一。


目前,记者已将上述情况举报至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将到现场进一步调查。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