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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植树!损害生态环境,谁破坏谁赔偿!

来源:腾讯网 时间:2021-03-23 1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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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召开专题会议,统筹谋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通过与赔偿义务人协调沟通,“集中磋商”,协调8家企业自愿以绿植替代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诺于3月底完成生态损害赔偿。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污水通过无防渗渗坑排放,导致土壤污染。经磋商,赔偿义务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认可专家出具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意见》,在对渗坑进行挖掘清理,使污染土壤达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同时,采取绿植方式进行替代修复,于2021年3月30日前在厂区内栽植景观树、果树共计约170棵,栽植面积350平方米,并承担专家评估费、有关监测费用。青岛某新型建材公司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鉴于此类不利影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价值无法评估且不可修复,经磋商,该公司自愿以替代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于2021年3月20日前在公司北侧种植美国红杉树300棵,栽植面积约300平方米,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新闻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坚持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原则。《方案》明确了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并例举了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方案》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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