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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绍兴一印染企业难逃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1-03-18 1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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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浙江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彩虹庄印染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按标准设计的外排池凭空多出了一个铁罐。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找到了“猫腻”所在。


  近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将这起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


  这家单位外排废水通过一根总管纳管排放,外排总管上设置有在线监测取样管,但这家企业设了两个外排池,分别是生化(水泥)外排池和铁罐外排桶。铁罐外排桶上沿接入粗细两根排水管,粗的一根未有废水排入,细的一根有无色透明液体排入铁罐外排桶。经询问,细的排水管连接自来水管。原来,铁罐外排桶是用来“作弊”的工具,在线监测取样管采样时将铁罐内浓度达标的废水外排,在线监测取样管不工作时,则将生化外排池内浓度高的废水外排。通过这种方式达到高浓度废水偷排目的。


  检测结果显示,生化外排池、铁罐外排桶浓度相差较大。这家企业污水处理站负责人陈某炎承认,此装置是为外排污水COD在线数据达标特意安装的自动监测干扰设施。


  彩虹庄印染有限公司属于《绍兴市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款规定,“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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