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是杭州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实施这一工程对于我市保护绿地生态系统、改善生态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这是一项保护环境的“生态工程”、传承历史的“文脉工程”、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提升城市品位的“竞争力工程”。为此,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撰写了《保护西溪湿地,造福人民群众》一文,系统地阐述了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意义、原则和主要举措。本文形成过程中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了有关国家部委、省市部门领导、老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西溪湿地办接到本文电子稿时间为2006年6月。
保护西溪湿地 造福人民群众
——关于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的思考
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国平
“芦锥几顷界为田,一曲溪流一曲烟”。杭州西溪曾以其独特的江南水乡风光,构成了杭州历史上优美的风景画卷。这里湿地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景观幽雅、文化积淀深厚,曾与西湖、西泠并称杭州“三西”。长期以来,由于自然演化和人为干预,西溪湿地生态系统渐遭损坏,原始景致日渐衰微。保护西溪湿地,造福人民群众,是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应尽职责,也是每一位杭州人的应尽义务。迈入新世纪,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决策。2003年9月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态势良好,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前不久被国家林业局正式列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一、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意义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享有“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文明的发祥地”之美誉。西溪湿地地处杭州市区西部,现存面积仍有10余平方公里,是国内罕见的城中次生湿地。西溪与西湖,一副一正、功能相似、优势互补,都是杭州最重要的生态绿地和生态旅游资源。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打造与西湖并肩齐名的又一张“金名片”,恢复和重建生态型、景观型、文化型的河沼型次生湿地,对于杭州保护绿地生态系统、改善生态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一)难得的生态功能。西溪湿地是第四纪全新世地质作用的产物,经历了从海侵到海退、湖泊、沼泽化的漫长演化过程,最终成为原始湿地。后在千余年人类渔耕经济的作用下逐渐演变成次生湿地。全新世中晚期,钱塘江河口平原已存在,而苕溪古河道两侧尚属洼地,导致五常、蒋村、古荡一带水流排泄不畅,逐渐成为一片湖泊沼泽,与钱塘江、运河、西湖共同构成杭州四大重要水景。现在的西溪湿地,自然地形是西溪河流经留下——古荡段两岸的一片鱼塘水网平原,是以鱼塘为主,并由部分河港湖漾及狭窄的塘基和面积较大的河渚相间组成的次生湿地。湿地南倚缓丘山峦、北毗水网平原,周围村庄、桑田等高出水面1至1.5米。湿地内70%是河港、湖漾、沼泽等水域,水网密度达25公里/平方公里,以至村庄、田野之间非舟莫至。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西溪湿地都是杭州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清新大气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是杭州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可谓杭城之“肾”。保护西溪湿地,就是保护杭城之“肾”。
(二)幽雅的自然景观。基于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和独具匠心的人工雕琢,西溪湿地曾现“西溪八景”、“秋雪八景”、“曲水八景”等一大批千姿百态、情趣各异的独特景观。“詹葡叶分飞鹭羽,荻芦花散钓鱼舟。黄橙红柿紫菱角,不羡人间万户侯”。“众香园里梅花著,环抱群山借舟路。何处闲情添野趣,八方芦荡,四时白鹭,风竹千千树”。历代文人骚客的优美诗词,生动地勾画了西溪湿地的幽雅景致。“西溪之胜,独在于水”。西溪水道如巷、河汊如网,蜿蜒曲折、碧波荡漾,牵连着鳞次栉比的鱼塘,“水在村中,村在水中,人水交映,变化无穷”,处处散发着田园牧歌式的韵味。以芦苇、柿林、梅花著名,杨柳、翠竹、香樟出彩的植物资源,构成了西溪湿地多姿多彩的植物群落:树绿柿红、芦白桑青,树木或偃或卧、或垂或扬,“河渚芦花”、“西溪青梅”,皆成天趣。西溪湿地还有十分丰富的鸟类、鱼类和其他野生动物资源,鹭歌雁翔、蛙鸣鱼跃,具有很强的观赏和科研教学价值。西溪湿地幽雅的自然景观,构成了独特的西溪景致,专家学者们将其概括为:野之美、冷之美、幽之美、静之美等4种特质。保护西溪湿地,就是保护西溪的“美”。
(三)丰富的文化内涵。与绝大多数湿地缺乏人类活动不同,西溪湿地地处杭州市区,与人类活动和杭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密不可分。千余年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农事活动、人文活动持续不断,赋予了西溪湿地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形态,使之成为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人文湿地”。西溪自古就有隐逸之美名,被文人墨客视为世外桃源,视为休闲、养生、隐居和吟诗作画的理想佳境。苏东坡、唐伯虎、董其昌、陈继儒、厉鹗、夏承焘、张岱、康有为、林纾、郁达夫、马一浮、黄宾虹等一大批名人,或寓居,或卜筑,或诗画之,或歌咏之,创作了一大批诗文、匾联、碑文、游记等。清代康熙、乾隆两帝也曾游历西溪,并留下了若干御诗。西溪的民俗文化丰富多彩,“龙舟胜会”、“集市灯会”、“民俗野餐”等传统民俗,历史悠久,雅俗共享,极富江南水乡的田园气息。西溪的宗教文化也相当发达,曾建有大批庵堂和祠庙。以寺观、庵堂、祠庙、名园、民居、廊桥、亭台、御道、牌楼等为载体的建筑文化,更增添了西溪湿地的文化内涵。西溪还是越剧北派艺人的首演地。众多的历史景观和深厚的人文积淀,丰富了西溪湿地的内涵,提升了西溪湿地的品位,奠定了西溪湿地在全国湿地中的独特地位。保护西溪湿地,就是保护一支重要“文脉”。
西溪湿地历经了东晋发现、唐宋发展、明清全盛、民国衰落的演变过程。1600年前,西溪属原生态自然湿地。东晋以后,由于人为干预,逐渐演变为次生湿地并不断得到发展演化。明清时期,西溪与西湖、南山、北山并列为杭州四大景区,与灵峰、孤山并称为杭州三大赏梅胜地,“西溪探梅”成为西湖十八景之一。民国以后的近百年中,由于战争、动乱、过度人为干预和缺乏严格保护,西溪湿地逐步走向衰落。一是湿地面积锐减。历史上的西溪湿地,东起松木场、古荡,西至留下小和山一带,面积达60平方公里,可谓地广人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西溪湿地大量被侵占,湿地面积锐减至目前的10余平方公里。二是生态功能退化。由于西溪湿地人口剧增,当地产业结构又以农业为主,而农业总产值中养猪业占了近70%,曾有生猪存栏2万头,生产生活污染十分严重,造成河道淤塞、水质变劣,湿地生态功能遭到明显损伤。三是自然和人文景观遭到较大破坏。由于缺乏严格保护和系统管理,西湖湿地内乱用土地、侵占水面、违章建房现象普遍;民居杂乱,垃圾集积,污水肆溢,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近10多年来,西溪地区的主要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创业,竹园、柿园等因疏于管理日渐衰败,土坎高墩因缺少维护而逐渐夷平,河塘岸线坍塌,百年树木倒伏,优美的自然景观已远不如昔。文化古迹损毁相当严重,先人留下的诗词、匾联、碑刻等散佚流失,传统建筑基本湮没,文化品位与鼎盛时期相比落差明显。保护西溪,刻不容缓。
保护和合理利用是当今世界湿地保护的主流。《国际湿地公约》自1971年签署以来,已先后召开8次缔约方大会,目前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44个国家加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采取措施,遵循《国际湿地公约》,促进其境内湿地的保护并尽可能加以合理利用。我国已启动《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并制定实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湿地保护行动要遵循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工程规划》强调,要根据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长期湿地开发利用的实践经验,选择典型地区,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不同类型湿地开展和合理利用的成功模式,为我国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奠定坚实基础。并明确提出到203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53个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现今的西溪湿地,已不是国家生态保护区意义上的原始生态湿地,它有着较为明显的人工湿地的生态学特征,是在江南传统农业生产环境中、在人类活动与湿地生态过程长期交互作用下形成的一个次生湿地,具有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巨大价值,具有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的良好条件。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开展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就是要以改善湿地水质、修复湿地功能为根本立足点,保护并修复西溪湿地的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特有的网格状河网、水乡河泽资源,保护和培育柿树、樟树、柳树、笋竹、芦苇等构成的水生、陆生植物资源和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资源,恢复和增强湿地的生态功能,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同时,保护和修复其清雅秀美的自然景观、多姿多彩的人文景观,并积极调整当地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促进杭州生态质量和城市品位的提升。因此,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是一项保护环境的“生态工程”、传承历史的“文脉工程”、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提升城市品位的“竞争力工程”。
二、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原则
《国际湿地公约》指出,湿地是具有巨大经济、文化、科学及娱乐价值的资源,如损失将不可弥补,缔约国应制定并实施其计划以促进其境内湿地的养护并尽可能地促进其合理利用。《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提出,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要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湿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也明确提出,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要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导,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要坚持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协调好整体与局部利益、长远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我们要遵循关于湿地保护的国际公约,根据与湿地有关的国家法律和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相关政策,围绕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目标,结合西溪湿地实际,按照积极保护理念,在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最小干预、修旧如旧、注重文化、可持续发展和以民为本六大原则。积极保护是相对于消极保护而言的,其实质就是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利用,通过适度利用实现更好的保护。要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切实保护好西溪湿地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当好西溪的“薪火传人”,让人类的这一共同财富永续利用。同时以科学、求实、创新的理念,把保护与合理利用统一起来,与城乡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环境综合整治、交通路网改善结合起来,走出一条保护与利用“双赢”的路子,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p#分页标题#e#
(一)坚持生态优先。西溪湿地在中国乃至世界上都是不可多得的城中次生湿地。保护和恢复西溪历史上最佳的湿地生态,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的根本出发点。要把生态优先放在首要位置,在生态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无条件地服从于生态和环境效益。坚持生态优先,并不是原封不动地保存西溪湿地的现有状况。这实际上是一种消极保护。长期以来,由于超强度开发利用,西溪湿地原有生态环境已遭到严重污染和破坏,离历史上最佳的原生态已有很大差距。因此,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保护和修复上,在生物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研究基础上,保护和修复地貌、水域的原生性,保护好柿基鱼塘、桑基鱼塘这些次生湿地的标志,加强湿地生态植物的培育,对现有植被进行必要修复,体现生物多样性,防止园林化倾向,突出自然和野趣,展示历史和文化,改善优化西溪湿地现有生态,恢复和重建西溪历史上的最佳生态,形成与国家湿地公园相匹配的生态环境。
(二)坚持最小干预。西溪湿地与人类相处已有1600多年历史。在湿地生态系统与人类渔耕、农耕文化的交合演替中,西溪湿地记录了大量自然变迁与人类活动的信息,形成了独特的气质、特色和个性。这既体现在它的地貌、山水、动植物等自然风貌中,也体现在西溪的庵堂、祠庙、民居、村舍、草堂、别墅、牌楼、碑刻、桥梁、亭台等文化景观中。这是西溪湿地这个生命体的“DNA”。如果因为人为干预使“DNA”发生变异,西溪湿地的生命也就终结了。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必须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和建设规模,大力削减人类活动的强度,保护好西溪独特的气质、特色和个性,充分体现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和可识别性。真实性,就是对西溪湿地的任何修复都必须建立在考古的和历史的研究基础上,以原始资源和确凿的文献为依据,不能有丝毫臆测,保护和再现西溪湿地的审美和历史价值。完整性,就是要把西溪湿地作为一个整体来保护,完整地保护其自然风貌和人文特色。延续性,就是要把上千年来西溪湿地记录的自然变迁和人类活动的信息延续下去,特别是要延续原居民的生活形态。可识别性,就是对生态环境特别是人文景观的任何修复,都要坚持老的就是老的、新的就是新的,使两者既相互协调又明显区分。
(三)坚持修旧如旧。西溪湿地要“淡妆建筑设施、浓抹花草树木”。花草树木是“小姐”,是主角;建筑设施是“丫环”,是陪衬。建筑设施不能喧宾夺主,不能凌驾于花草树木之上,造成对湿地生态的破坏。同时立足次生湿地的实际,尊重历史,保留必要的建筑设施和文化遗产,承载西溪湿地特有的文化元素和历史信息。对西溪湿地内的建筑设施和历史文化遗存,要做到修旧如旧、似曾相识,避免非西溪本底文化和现代工程技术等的不合理干预。50年以上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原则上要“应保尽保”、修旧如旧。对部分文化遗址,可以在科学论证基础上适当恢复。建国以后修建的农居要“有所去留”,体现真实的西溪、延续的西溪、完整的西溪,反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历史和现状。必须增添的新建筑设施要与湿地环境相协调,充分吸取西溪建筑的符号和元素,体现“似曾相识”,做到“虽由人作、宛若天开”。
(四)坚持注重文化。自然绿色是人类生存的条件,文化绿色则是民族精神的家园。西溪湿地凝聚着数千年来杭州人民在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过程中传承下来的文化精髓,是一个“有文化的村姑”。打好“文化牌”,是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的制高点;注重文化,是衡量工程成败的重要标尺。我们不仅要在规划上注重文化导向,更要在利用中体现文化品位;不仅要注重整体文化氛围,更要注重历史细节和文明碎片;不仅要重视西溪湿地的文化内涵,更要注重湿地周边地区的文化特色,把握好西溪的文化特质,保护好西溪的文化生态,利用好西溪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体现西溪的野之美、冷之美、幽之美、静之美,真正做到山水与人文完美结合、天然与人工精致和谐,让西溪的文化生态再现光彩。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使西溪湿地既能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满足后代需求的能力,不吃子孙饭,不断子孙路,充分体现“代际公平”。实现西溪湿地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做好保护、管理、经营、研究4篇文章,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统一起来。要把保护作为永恒主题,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保护好西溪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保护好西溪的一堤一水、一草一木,实现西溪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让西溪湿地这个生命体永远延续下去。要把管理摆上突出位置,坚持人性化、标准化、法制化管理,充分考虑西溪湿地的环境容量和负荷,严格控制游客总量,保持游客与动植物之间的必要距离,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高度真正把西溪湿地这一人类的宝贵财富管理好。要确立经营理念,明确经营目标,优化经营业态,改善经营手段,建立起对西溪湿地保护和管理投入的反哺机制,形成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要切实做好研究文章,充分收集西溪湿地的生命信息,破译其遗传密码,为保护、管理、经营好西溪湿地打下扎实基础。
(六)坚持以民为本。西溪是杭州的西溪、中国的西溪、世界的西溪。西溪湿地的所有资源都是公共资源,每一寸岸线、每一块绿地、每一个景观,都要让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共享,绝不能成部门资源、单位资源、个人资源。我们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原则,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让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更好地亲近西溪、感受西溪,使西溪湿地真正成为人民的湿地公园。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广纳群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中,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中外游客的需要,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既尊重自然规律,又满足中外游客寻踪访古、回归自然、陶冶情操的需要。要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妥善安置好拆迁农民。同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专门政策,妥善安排好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要研究西溪湿地公园向学生、拆迁户、建设者、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优惠开放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以民为本、以民为先。
三、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举措
西溪湿地综合保护,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动植物资源配置、历史文化遗存开发利用、民居村落规划布点、产业结构调整包括旅游发展等多元主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必须坚持以规划为指导,以法律为保障,落实十项举措,确保万无一失。
(一)制定规划。规划是龙头,是灵魂。西溪湿地综合保护要坚持规划设计先行,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要根据城中次生湿地的特点,坚持保护第一,深化“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课题研究,完善《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综合性规划。规划要体现《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并与杭州市“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突出湿地恢复和生态重建,突出西溪湿地的特色和个性,充分考虑西溪湿地的环境容量,积极探索高强度人类活动区域的湿地可持续利用模式。同时,要抓紧编制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保护区水利规划、动植物保护规划、周边景观控制规划、古建筑规划、旅游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对保护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以及工程实施中涉及的小品家具、灯光照明系统、监控系统、水电管网配置等,也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立法。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计划用五年时间分三期实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和湿地公园建立后,如何防止工程施工、农业生产、休闲娱乐和人类其他活动对湿地生态和环境造成破坏,确保西溪湿地可持续发展,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立法保护,坚持依法治园。要通过立法,对监督管理职责、湿地生态保护、湿地污染防治和破坏湿地行为的有关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把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六条原则落实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全过程、各方面,使西溪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先期可参照国内有关景区和湿地保护区的保护经验,由市政府制定颁发《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由市人大制定颁布《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三)组建管理机构。湿地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是政府的职能。要把西溪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组建领导和管理机构:一是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的领导和指导。二是组建由发展改革、环保、林水、农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旅游、文化、园林、文物等政府职能部门和西湖区组成的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制定《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工作方案》,划定西溪湿地公园范围,负责湿地公园建立后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处理好湿地生态旅游与湿地保护的关系。三是建立由湿地生态、动植物、水文地理、历史文化、生态设计、环境保护、园林规划、风景旅游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湿地公园专家委员会,负责西溪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的咨询、论证和监督工作。四是成立湿地公园经营公司,负责开发西溪湿地公园旅游产品、投资经营西溪湿地公园旅游项目,并由该公司适当引进企业,参与经营湿地公园旅游产品和项目。
(四)改善湿地水质。改善西溪湿地水质,是实施综合保护工程第一位的任务。要在实施区域水源污染监测的基础上,从疏浚、截污、配水、生物治理4方面入手,全面改善西溪湿地水体环境和水体质量。一是沟通水系。恢复贯通鱼塘间水文联系,并将其与西溪湿地外部水系整合、通连,形成广阔的人工多水塘系统,增强湿地水体的流动性和自净能力,遏制和降低湿地水质的富营养化。二是截污纳管。在搬迁保护区居民的同时,对保留建筑实行截污纳管,纳入统一的污水处理系统。个别无纳管排放条件的区域,建立沼气池和污水处理装置实行就地处理。三是适当配水。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水资源,保证西溪湿地保护的生态用水,加大对西溪周边区域水源污染治理力度。同时认真研究钱塘江引配水的可行性方案,以保证西溪湿地的常年水质。四是生物治理。对主要河网进行疏浚、清淤,充分发挥湿地的滞洪和调蓄功能,结合配置典型湿地植物等方法,尽快恢复湿地自净功能,把西溪湿地公园建成“活水公园”。#p#分页标题#e#
(五)保护动植物多样性。西溪湿地是一个典型的多样化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已损的湿地生态系统及结构合理的湿地食物链,实现动植物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是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的重要目标。一要加强原生态保护。对于生态环境较好的区块,应保持其现有相对封闭状态,不采取人为的干预措施。二要加强地形整理。对原有的桑基鱼塘、柿基鱼塘,采用西溪人插柳“贴”淤泥的传统方式,对塘堤及大树根基进行加固保护;对已经坍塌的塘堤缺口进行整理,沟通水系形成较大水面,便于吸引水鸟栖息;部分用于截浆池的鱼塘不再进行清淤灌水,任其形成湿地沼泽,以丰富湿地生态。三要加强植被配置。按照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群类定义配置植物群落,采用苦楝、柿树、香樟、桑树、枫杨、大叶柳、竹木等乡土树种,对农居拆迁后留下的裸露地表进行复绿,形成具有西溪特点的种植形态,避免园林化种植;充分尊重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只在极少数游步道两侧或航线经过的区域,补植部分水杉、沼生湿地植物,修复动物食物链,以优化和完善原生态;对需要体现西溪农耕文化、渔事文化特征的部分地块,可在保留的农居周边种植部分菜地、果树、桑树,结合大片鱼塘及保留的部分木结构建筑进行渔事活动。四要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未经充分论证,不得引入外来生物,严格防止外来生物入侵西溪湿地。通过上述措施,更好地保护和培育西溪特有的由柿树、樟树、柳树、桑树、笋竹、芦苇等构成的水生、陆生植被资源和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资源。
(六)挖掘文化遗存。西溪湿地文化底蕴深厚,是一块难得的“人文湿地”。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挖掘西溪历史上的文化遗存,把它融入西溪景点之中,展示在世人面前。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开展对西溪历史上著名的“秋雪八景”、“曲水八景”和沿山河景观等研究,更好地指导植物配置、古建设计和景点恢复工作;广泛组织西溪风情调研,收集民间家具和农具,展示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建、民居风格和民情风俗,可合理安排一些渔事、养蚕等农事活动。要恢复历史文化遗存,寻访历史文化遗存,编纂西溪文化丛书,恢复有代表性的人文景观,筹建西溪民俗博物馆,突出西溪历史上的“越剧首演地、民俗浓缩地、文人逍遥地、词人神圣地”特征。
(七)控制周边景观。西溪湿地10余平方公里周边,北为古镇三墩和浙大紫金港校区,西为古镇留下和闲林五常湿地,南有连绵山峦、东岳庙、浙大国家大学科技园,东为文教区。这些区域都要整合资源,整体运作,建设高水平的城西示范区。规划部门要对西溪湿地进行景观分析,在保护区外确定景观控制区,并抓紧制定控制性详规,使之成为城市与湿地之间的过渡带、缓冲区,为城市发展保留新的生态空间。景观控制区内的新建建筑,在规模、布局、体量、高度、风格等方面都要有定性定量的规定,并只有通过市规划部门组织的景观环境影响论证方可开工建设。特别要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控制沿山地带的建筑密度,防止景观控制区成为房地产开发的“重灾区”。湿地保护区内,要坚决拆除违法建筑和破坏景观环境的建筑,不允许再建新建筑。
(八)打造“两基地一样板”。建立湿地国家公园这一特殊的管理机制,重要目的是对湿地进行科学保护并适度利用,为人们提供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生态旅游基地,从而实现真正保护。在湿地公园建设中,要着力突出环境教育功能,使之成为“两个基地”、“一个样板”:一是科普基地。将西溪湿地作为湿地知识普及和生态道德教育场所,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成立湿地观鸟协会、动植物保护协会等群众组织,引导公众关心湿地、爱护湿地。二是研究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湿地生态环境科学实验基地,对西溪湿地生态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对湿地生态过程、湿地价值和可持续利用等进行科学研究。三是湿地公园样板。积极探索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经营的路子,参与国家湿地公园标准制定,使西溪湿地成为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典范。
(九)加强国内外交流。保护湿地是人类的共同责任。《国际湿地公约》就明确要求缔约国“应在必要时召集关于湿地和水禽的会议”,并鼓励交流关于湿地及其动植物研究的数据和成果。为更好地保护好西溪湿地,要切实加强与国内外湿地保护机构的联络、沟通、交流,借用外脑,争取外援。一要聘请国内外知名湿地研究机构、相关组织和生态景观设计公司的专家,参与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作,对生态保护和景观恢复提出意见。二要与国内外湿地保护区(公园)建立经常性联系,交流湿地保护技术资料和开发利用经验。三要定期召开湿地保护与利用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考察西溪湿地,为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指导。
(十)扩大公众参与。保护湿地需要公众参与。要围绕“世界湿地日”,突出“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在西溪湿地保护范围内,设立公众开放区块,全年免费向公众开放。确定每周一天公众开放日,自助游游客和市民可免费参观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发布湿地保护有关信息,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要开办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节目。要把湿地保护知识编入乡土教材,在学校开设湿地知识讲座,让大中小学生半价参观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把湿地宣传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民间组织要发挥优势,开展万人签名、展板展示和科普知识讲座等活动,宣传西溪湿地的独特性、保护的迫切性和有关保护知识。新闻媒体要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