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国网 >  森林 >  正文

武汉立法保护“城市之肾” 湿地捡鸟蛋最高罚千元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时间:2009-07-16 00:00:00

字号

本报讯 记者赵辉 通讯员汤鹏报道 在湿地保护区内捡拾鸟蛋,或以可能损害野生动植物生长环境的方式割草、割芦苇等,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将提请市人大于年内通过立法。

       武汉市是我国内陆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城市之一,湿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39.54%,生长着数十种国家级保护动植物。为保护日益被蚕食的“城市之肾”,武汉市将建立国家、省、市、区四级湿地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以挖塘、筑坝、填埋等方式改变湿地用途;禁止破坏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栖息地;禁止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捡拾鸟蛋,使用燃料水上交通工具,引入外来物种等可能危害野生动植物生存、污染湿地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也被明令禁止。

 (作者: 中国绿色时报 记者赵辉 通讯员汤鹏)        (编辑: 张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