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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林权证被判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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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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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新一村民因私自改变山林所有权证,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近日被奉新县法院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 去年11月,村民熊典凤携带山林所有权证存根复印件来到奉新县林业局林改办,要求获得580亩山林所有权。但林改办工作人员发现存根内容有变造嫌疑。后经调查发现,2004年熊某在奉新县档案局查阅山林所有权证存根时,在存根附表内自行添加了“500亩杂林荒山”等字样。经专业技术机构鉴定确为熊某所为,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对熊某进行了严厉惩处。
作者: 解友光 编辑: 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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