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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严厉打击走私珍稀动物及制品

来源:光明网|0 时间:2013-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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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呼和浩特海关近日先后查获多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入境案,共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狼的尸体18具。

  图为:海关缉私人员查获的走私狼尸

  图为:海关缉私人员查获的走私狼尸

  光明网呼和浩特4月10日电(记者 高平 薛海军 通讯员刘宏梅 付玉冰 高磊)记者获悉,呼和浩特海关近日先后查获多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入境案,共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狼的尸体18具。

  据介绍,与我国北方接壤的蒙古国有狩猎习俗,因其拥有大面积的天然草场,野生动物的捕杀、买卖行为较为常见。我国境内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伺机将其在蒙古国低价购来的野生动物制品走私到国内高价出售,以赚取高额利润。仅2012年,呼和浩特海关就查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入境案十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 名,涉案物品包括狼、马鹿、黄羊、猞猁等动物的尸体、皮张、制品等,案值近百万元。不法分子通常将上述走私物品夹藏在货物中间、车备胎、发动机夹层等不易察觉的地方,或是在行李包裹内藏匿,或是利用冬季衣着较厚的特点将动物皮张缠在身上再穿着外套进行掩护。针对上述情况,呼和浩特海关积极发挥情报先导作用,加大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及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执法手段,形成打击疫情货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走私活动的高压态势。与此同时,进一步深化海关缉私部门与当地政府、公安、安全、边防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打私综合治理格局。

  法律链接:《刑法》明确“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同时,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情节分三个量刑档次:对于走私属于我国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多次或大量走私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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