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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摊涉嫌贩卖野生动物制品被查处

来源:中国广播网|0 时间:2013-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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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西双版纳3月28日消息(记者陈鸿燕 通讯员常宗波 杨晶晶)根据网友的微博曝光,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部门与景洪市工商局联合出击,一举查处了5个涉嫌贩卖野生动物制品的夜市摊。

  2013年3月24日晚, 新浪微博上出现了一个名为“许云华视觉记”的网民爆料,称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边的夜市上,居然有野象皮等野生动物制品摆着卖,并配发了清晰的大象皮照片。同时发出疑问:难道不犯法吗?这条微博发布之后,立刻引起了网民的围观热议,同时引起了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的注意。

  当晚,民警就与网民“许云华视觉记”取得联系,将情况核实之后,州森林公安局迅速安排治安大队民警,对景洪澜沧江边夜市及周边市场进行调查布控。同时调集13名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与景洪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清查组,于25日晚9时30分兵分四组同时出击。在澜沧江边的夜市,查获了5家非法出售疑似象皮、穿山甲片等野生动物制品的摊点,查获了一批象皮、穿山甲片、麂子头、麂子角、麂子尾巴、熊牙、狼牙和豪猪刺等近10个品种的野生动物制品,并将5名违法嫌疑人带至景洪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

  微博因其信息传达的迅速、便捷、广泛等特点,越发成为一种继电话、来信、来访之外最受青睐的案件举报方式。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和州局新闻办自2012年5开通官方微博至今,已发表博文2170条,拥有二万六千多个粉丝。在微博中与网民互动沟通,倾听网民意见,亦有不少人通过微博@“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和“森林公安常宗波”来举报各种涉及野生动物、侵占林地、滥伐林木的案件。2012年12月14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微博接到举报线索称景洪市某小区有人用铁丝笼饲养小猴子,民警据此迅速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仅半小时后就找到了这只被圈养起来的小猴子,在确认主人并未取得任何饲养许可证的情况下,民警将这只小猴子带到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饲养起来。官方微博开通至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机关通过网友举报,先后查处野生动植物案件12起,救助小熊、蜂猴等国家级保护动物6头(只)。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网友通过微博的方式举报各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线索。我们相信,任何警力都是有限的,但民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保护好西双版纳这片土地上的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好广大林区的治安环境,需要的不仅仅是人民警察的坚守,还需要人民群众用雪亮的眼睛来发现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勇于举报,让违法犯罪分子大白在众目奎奎之中,无可躲藏。

  (原标题:夜市摊涉嫌贩卖野生动物制品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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