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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私养猕猴 警民联合解救

来源:西海都市报|0 时间:2013-0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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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一名市民私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被热心市民抓拍并放到网上。2月20日,在热心市民和公安民警、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将猕猴成功解救,并送至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养护。

  “这两天一直有只猴子被拴在小区一处角落的树上,晚上温度零下十多摄氏度,脖子上拴着铁链,看着太可怜了,求真相!疑似新年它会成为盘中餐了,谁能救救它?”2月9日,微博网友@贺心瘾发出这样一条微博。这条微博很快引起其他网友的关注,并被频繁转发。本报记者随即与知情者取得联系,并将情况反映给西宁市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但令人遗憾的是,第二天,就在记者准备前往现场调查情况时,有网友称,猴子不见了。

  “有网友爆料,在祁连路盐业公司家属院里有一只猴子被拴在树上,怀疑为非法饲养,请问还有人知道这个事吗?有谁能带执法部门和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找到这只猴子吗?谢谢!”2月20日,为了进一步了解猴子的情况,@西宁野生动物园通过微博征集有关线索。随后,根据知情网友提供的情况,西宁市森林公安局和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西宁市盐业公司家属院,并找到了被人私养的猕猴。

  西宁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和动物救护人员介绍,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具备“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3个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后,才能驯养猕猴。另外,由于病菌会在人猴之间相互传染,私养宠物猴比较危险。因此,民警随即将猕猴送至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交饲养员养护。(作者:龙腾飞张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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