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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要以县为单位强化地下水“双控”管理

来源:央广网 时间:2021-11-24 14: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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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地下水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22日,国新办举行《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

“双控”在控制地下水超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更新慢,易受污染,而且污染以后短时期内难以恢复。我们国家地下水的保护利用主要存在超采和污染这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超采会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含水层疏干、水源枯竭,引发地面沉降、河湖萎缩、海水入侵、生态退化等问题。

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实行地下水“双控”要求。近十年来,国家在地下水“双控”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在控制地下水超采方面,“双控”,即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条例》将“双控”上升为地下水管理的基本制度

《条例》聚焦地下水超采、污染突出问题,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主要从六个方面对地下水管理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如规定地下水调查评价、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储备三项基础性制度,规定建立地下水“双控”、地下水取水计量、地下水资源税费征收等制度。

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表示,《条例》设置了“节约与保护”专章,把“双控”上升为地下水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现了地下水管理更“严”的要求。具体实施中,就是制定各行政区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据此来合理确定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布局,制定年度取水计划,严格控制取用地下水,防止地下水过度开发。

“双控”管理顺利进展 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来促其落地见效

记者了解到,2017年,水利部和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明确了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部分省区按照规划确定的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地下超采区探索开展了地下水水位管控工作。2020年,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确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提出了初步成果。其中,广西、重庆、湖南三个省区已经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取得了新的突破。2023年前,可以建立覆盖全国平原区和重点山丘区的地下水“双控”指标体系。

魏山忠强调,“双控”是这次《条例》最刚性、最硬的制度,要把两个指标确定好,以县为单位,强化“双控”管理。

水利部政法司司长张祥伟表示,《条例》对治理地下水超采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下一步水利部将切实落实“双控”制度,加强监测计量,监测方面监测站网还需要加密,计量方面要强化取用水户的计量监控,严密监控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的变化。

水利部水资源司负责人杜丙照表示,贯彻落实“双控”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取水监管,二是强化取水计量,三是提升监测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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