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国网 >  热点推荐 >  正文

全力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5-06-06 19:08:21

字号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了美丽河湖建设的总体要求及近三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行动指南与清晰的实施路径。


深刻认识出台《行动方案》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行动方案》出台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行动方案》牢牢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理念,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促进人水和谐共生,以河湖高水平保护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具有重要意义。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行动方案》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细化明确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深化三水统筹治理,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系统施策,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为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提供有力支撑。


准确把握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内涵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通过系统性治理、制度创新与多元协同,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功能恢复的有机统一。其内涵贯穿治理逻辑的系统性、价值转化的持续性、制度创新的长效性,以水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保护推动实现水生态安全屏障筑牢、民生福祉增进、绿色动能释放、文化价值彰显的多维目标,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水生态环境领域的示范路径。


一是要坚持系统治理为纲,统筹“三水”协同与流域整体性。以系统思维打破“碎片化”治理模式,以流域水系为整体,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实现“三水”协同治理与流域层面的整体统筹。


二是要坚持民生福祉为本,增加更多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统筹美丽河湖建设与防洪排涝安全,夯实防洪安全根基;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持水域及岸线干净整洁,建设一批较好满足群众景观、休闲等亲水需求的河湖滨水空间,提高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参与度、获得感;以高水平保护创造高品质生活。


三是要坚持价值转化为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创新美丽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动态平衡,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是坚持长效治理为基,构建制度—科技—社会共治体系。制定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指标体系,开展评估与监督检查;加强水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和鼓励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通过制度创新、科技赋能、社会参与、市场引导,形成稳定可持续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全力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把长江保护修复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会同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干流水质连续5年保持II类。下一步,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长江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做好流域水生态环境监管。当前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总体较好,但流域整体治污压力依然较大,局部区域水环境问题突出,存在部分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较低,生境破坏、生态系统受损、湖库水体富营养化,水环境风险高发等诸多问题。长江局将立足流域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强化“三水统筹”、系统治理,结合长江干流水质保障、总磷污染控制方案落实、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及调研,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核查,推动地方深入攻坚总磷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滇池、巢湖等重要湖泊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及蓝藻水华防控,金沙江、汉江、赣江等流域尾矿库污染治理以及湘江、资江等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指导帮扶,协调推动流域跨界河湖保护建设。长江流域内分布有丹江口水库、赤水河等多个重要性高、生态敏感、需要多方协调实施保护修复的跨界水体。长江局将着力于流域统筹协调的职责定位,强化对跨界水体的协调指导,建立区域“共商、共享、共治”的协作机制,推动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不断深入并持续发挥作用。按照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部署,深化对流域重点水体水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强对流域水生态问题突出地区的指导帮扶,引导各地履行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流域美丽河湖全面、精准建设。2023年,生态环境部确定将2573个水体纳入美丽河湖建设范围,其中长江流域(片)涉及897个水体,占总数1/3以上。长江局将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全过程参与流域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坚持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机制,助推流域各地全面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同时,也立足每个水体的生态环境现状及特点,按照长江“一干、七支、两大水系、三湖、四区、三群”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指导协调流域各地按照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以流域水系单元为整体,精准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推动形成长江流域“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河湖建设与管理模式。


四是坚持示范引领,长效推进,推动流域美丽河湖建设成果推广和巩固。2021年以来,长江流域内泸沽湖(云南部分)、宜宾江之头、长沙市浏阳河、长江(铜陵段)、南京秦淮河等水体先后列入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长江局将加强与流域内各省份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对接,及时总结推广流域内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美丽河湖典型案例,打造一批跨界水体美丽河湖协同建设示范,引领带动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加强对已达到美丽河湖要求水体的监管,支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全过程管理,确保治理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深化。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分党组书记、局长 徐  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