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投入近900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大保护力度,涉及810个县域约484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50.4%。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转移支付政策。为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成效,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出台20多项管理办法,涉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组织实施等方面,形成“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绩效评估机制。
为提高监测评价准确性,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天空地”一体化的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针对林地、草地、水域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开展监测,对疑似破坏区域使用无人机遥感详查,现已实现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监测。目前,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质量为一、二类优良状态的县域占85.8%,高出全国平均值22.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