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专栏文章《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文中提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顶层设计,坚持市场化原则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发展和有效衔接,系统性提升金融体系管理防范气候风险的能力。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夯实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基础。借鉴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经验,逐步推出各类金融产品共同适用的转型金融标准。鼓励转型主体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转型计划,以确保在整体层面上实现降碳减排。同时,以转型金融标准制定为契机,调整更新现行绿色金融标准,让绿色更绿,让转型更全面、系统。逐步构建可衡量碳减排效果的金融统计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针对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倡导全球转型金融议题,提升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可比性与一致性。
二是强化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碳核算体系,对标国际先进做法研究建立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学,推动制定国家标准。在成本可控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碳核算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范围,提高环境信息的可比性,强化对碳排放和碳减排等气候类信息的披露要求,分步实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主动参与制定和试用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
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体现政策连续性。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货币政策支持。继续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评价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完善指标体系,研究将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业绩、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绿色机制建设、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气候环境效益等指标逐步纳入评价体系;将更多成熟的产品和业务纳入评价范围;拓展评价结果应用场景,将评价结果与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支持政策相挂钩。常规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继续完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方法,丰富压力情景设置;组织更多金融机构和部分地区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探索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监管框架;深入开展气候风险宏观情景压力测试。
四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转型金融产品和市场。根据转型主体、转型阶段、资金用途等不同,研究开发有针对性的转型金融产品,支持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发展,综合利用信贷、债券、股权投资、信托等多样化工具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发展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并购基金、债转股、夹层投资等风险包容性较大的金融产品。同时推广普及绿色投资理念,壮大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引导绿色投资者关注和支持转型经济活动。加快发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明确登记、交易、结算等各项制度。积极研究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各种金融产品。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扩大碳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科学分配初始碳排放权配额。增强碳市场流动性,优化碳市场定价机制。
五是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和首创精神,以地方先行先试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全局发展。2017年以来,全国10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一系列有益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2022年,首批试验区顺利收官。鼓励更多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立足区域实际,继续探索多样化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支持有特色、有基础的原试验区升级,鼓励发展转型金融,持续为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全局发展贡献基层力量。(刘琪)